asus06512 wrote:請教各位大大們,我...(恕刪) 闖紅燈的定義為=> 面對圓形紅燈 穿越路口至連接車道所以只要影像沒有拍到對方車前是紅燈 就不構成"闖紅燈"處理員警依事實不開單 沒有什麼不對這類闖紅燈只有廣角行車記錄器才有機會成案
asus06512 wrote:就算它那邊號誌壞掉了,那他也應該要轉彎車禮讓直行車才對不是嗎?他後面還有一台直行的汽車,要是他沒減速就直接撞上了…(恕刪) 那你就換個理由檢舉看看嘛...說不定就成功了闖紅燈這個講真的沒照到對方燈號很難成立..
警方明明就有調閱當時路口監視器的權力就看他要不要辦而已實在不喜歡這種不明不白的警調制度都沒有一個明確的立法,該怎麼做的流程違反了也沒個明確的法例完全是看人,看警方也看報案人,兩邊都看今天要是個大官的家人去,我相信馬上就查監視器了有壞沒壞,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