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根本不是金額提高,是要有效執行之前在等公車,有遊覽車占用公車停車格打電話請員警到場,有開單嗎?還不是勸導後驅離所以啦!人只要在車上,皮一點反正永遠不會被開單管你金額上修多少,就是一種整條馬路都是我的停車場的概念
Deoxyribose wrote:傍晚搭公車回來確實到...(恕刪) 權利義務應該要相搭配淨空公車停等區,也要同時要求公車盡量開進停等區上下客,我只看過一次警察揮手要求公車司機開進停等區,公車司機常常為了自己方便即使停等區淨空也在路中間上下客,公車司機應該也要守法像現在只單方面要求民眾,不去要求司機守法,開車的人還是會繼續違停,根本沒有解決任何問題
要求公車司機要完全靠站之前先想想自己有沒有禮讓公車先看看公車停靠區旁邊是不是被莫名其妙劃了停車格讓公車不易進出我看到的往往是公車為了保護乘客安全禮讓汽機車從沒看過汽機車會在後面等公車離站再開的很多人說台北市中山北路慢車道因為公車切進切出很危險如果你懂得禮讓公車還會有這種困擾嗎?政府真的該立法提升公車的路權位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