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n087236524 wrote:
後照鏡死角,我不認...(恕刪)
既然是照後鏡死角,很明顯他沒有 轉頭看盲點, 打燈就切, 這就是我在另外一層樓講的換跑道必須注意前車的距離,轉頭看盲點,確定另一跑道的距離間隔,才能轉。 偏偏言者諄諄,聽者藐藐。 只想快速轉換跑道,也不願意多花0.5秒的時間 ,稍微看一下盲點
樓主覺得受驚不爽,但也不代表對方故意的,與其硬要檢討對方,還不如檢討政府為何始終沒有強力要求汽機車駕駛人的安全觀念,而且汽車必須有完整的主被動安全配備和警示才能上路,或許這樣路上的交通意外會少很多~
再燒下去,遲早換別人燒給我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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