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根據人口比例來看跟生活形太差不多的日本, 實在高了不少, 相信跟不守規矩有不小關係
不過也不用歪樓, 最好還是要報案, 因為台灣對肇逃不但是刑法公訴而且規定有點奇怪
(我親戚就嚴重吃虧, 他是老先生騎車稍微碰到路邊的女學生, 大概是往後倒跌坐擦破皮的程度, 對方站起來拍一拍沒說什麼, 他看看以為沒事就慢慢騎走了(先聲明這不對應該至少要問清楚才能走), 結果是旁邊路人路見不平檢舉(這也很對), 我覺得比較有問題是對方也表明不想提告確因為公訴, 最後判緩刑(還判八個月, 我猜是老人家在庭上可能語氣不好)
所以大家萬一發生事故還是最好報警處理或至少流下飛肇逃的證據
(雖然我唯二兩次事故, 一次開車路口減速被搶黃燈送便當阿姨擦撞, 另一次自行車被後方恍神機車追撞都因為對方希望不報案我都算了, 第一次是有點年紀的太太我想不至於陰我, 但第二次是學生雖然很老實, 但難保他周遭的人不會出鬼主意, 事後我馬上傳簡訊給他把他同意的事描述一下當證據證明我們有談話並同意如何處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