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撞到了都不知道算誰的

fruits0800 wrote:
本來想站在你這邊罵對方,但你這段回文,我不認同。
要死守法規,就去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有人會幫你遵守。
沒事別出門,一出門就是要『安全、迅速、不受罰』的到達目的地。

開120不迅速
我想請教迅速定義
yanyu_911 wrote:
其實小貨車的危險.....(恕刪)


你講的可能是沒錯

這是站在雙方安全上來說

五楊高架只是2線道

而樓主車速也不是龜

就當作樓主是固意關門好了

樓主可能認為我有一定的車速為什麼要讓小貨車

但小貨車這種強硬性換線逼車

的確是問題的所在。因被擋只能放油門。大家也試過

而小貨車可能因上坡關係不想收油會爬坡很辛苦。所以採取硬切的方式。

但如今天真的撞上了

上到警局筆錄。小貨車絕對是問題的所在

其實在高速公路上

大家多禮讓。別老是開在內側

車流和問題也會減少
撞到了需要灰嗎?



我剛剛在站內google了一下關鍵字「國道 生死狀」

這個東西好像很好用,簽一簽,撞下去都不用負責了!



貨車這樣開心臟很大顆。

這個角度頂下去,貨車通常只有翻車收場

那翻下去安全性幾乎是0的貨車。沒死也殘。
撞到了算對方的
不過如果是我我不會這樣拼
不爽讓他我會先加速在他上來前就先關好門
爽讓就稍微放點油門給他多一點空間
人家已經是惡霸了我自己可以先躲
拼命這種事就交給其他正義駕駛了

ldm788 wrote:
我時速錶120 gps...(恕刪)


樓主的時速錶120 gps顯示110....所以國道警方在取締時是依樓主的儀錶或gps為準來取締的?
"台灣汽車時速錶都灌水10公里左右快樂錶".....誰說的?有任何的統計數據佐證?

那位貨車司機的行為應該可以用任意變換車道來檢舉吧!
forlover26 wrote:



樓主的時速錶1...(恕刪)



其實是有新聞的


http://auto.ltn.com.tw/m/news/6282/43


之前也有看過交通部的文章


也是說因應各車廠自行調整的誤差值好像是10公里內

島的理論就是超車道就跟其他車道一樣
反正再限速內
就算龜在超車道講話也是很大聲的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