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橘 wrote:不太了解搶先左轉定義...(恕刪) 我是照產險公會的汽車肇事責任分攤處理原則來分析的,人家就是這樣子判責任的http://www.nlia.org.tw/modules/tadnews/page.php?nsn=512#A不過看了其他人提口路口資料後,每一個路口都有紅綠燈,特別是直線大條上都有,所以應該是2個路口,那就要看號誌規定及直行車優先的問題了。可是路名來說又是單路口。的確是有點難確定。你依然可以依照汽車肇事責任分攤處理原則的資料來找了解狀況。對你有利的:有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因為你已直行了,另有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不知是否適用)另外你的狀況有跟圓環型車道有點類似,把圓環拉直就像了。那時你是B車。A車行駛無號誌圓環路口,未讓圓環內B車先行,碰撞B車,A車負100% 肇責; 倘B車超速, 則A車分攤肇責70% , B 車分攤肇責30%。參考法規: 條例第40條、第45條第7款。道安第93條、第102條第1項第9款。
c13wcl wrote:我是照產險公會的汽...(恕刪) 您給了一個不得了的資訊欸真謝謝您!任何資訊我都虛心接受,並不會只挑對自己有利的去聽去信不過同時也分析著對自己最有利的論點以便為自己爭取一點勝算目前已明確對保險公司告知我的立場待對方回覆了還是謝謝您!
橙橘 wrote:不太了解搶先左轉定...(恕刪) C大的意思是A車B車都是轉彎車,並不會因你已轉成直線但尚未離開路口..就變成雍有路權的直行車.舉例來說:A車B車都應該禮讓T字路右邊來車(稱之為甲車),此時AB兩車都屬於支道(得禮讓)之車.在法規上論 一旦身分確定後你跟B車都屬轉彎車,所以沒有那種你跟甲車時屬於轉彎車(跟B車時又屬於有優先權的直行車).故 兩車於同時轉彎時相互碰撞,因此雙方都有肇責.而兩車都屬於支道轉彎車所以肇事責任一人一半.我認為合理.
yanyu_911 wrote:C大的意思是A車B...(恕刪) 這論點我也是有參考也能了解是對我來說最不利的判定且確定當天我並無提前脫離我應有的車道應屬於雙方未保持安全車距的55所以我努力的在找尋我們不是同路口出發的證據開車稍有經驗的大概都可想像當自己是直行車(雖然也是個剛轉完的車)遇到正從隔壁路口出發的車,都會注意一下並認為自己應先過其次也可以判斷誰會先到達目的車道而決定是要讓車還是繼續前行所以我就開始看後照鏡看我右方的車子確保安全等我回過來看前方時,才驚覺計程車好近就發生憾事了...B車要插入我後方?經驗沒這麼不足到簡單插入還會撞車和我爭道?那他應該會加速,而不是緩慢前行唯一能理解的就是他出了路口就沒注意右方來車了即便討論應注意未注意我仍舊對雙方付出的注意程度有疑義當然自己後照鏡看太久(畢竟對後照鏡來說也有個死角)反應太慢也是問題
fanrien wrote:會在B車車道左轉的...(恕刪) 真要設計要馬把加油站前限定只能右轉要馬水溝兩側皆改為單向甚至大水溝往大馬路上的切線處多畫個停止線也可以偏偏都不是不過現在多設置紅綠燈讓雙邊都各一個也算是個解決方法
奇葩人民要求才會有的奇葩設計, 一開始分隔島一定是中間那溝渠, 然後整個來回一邊只有單向道, 然後民意反應, 這樣很不方便, 要繞路, 所以改了, 左右逢源就成這樣了fanrien wrote:會在B車車道左轉的車真的很少但真的是可以避免的個人是覺得對方肇責應該多一點B車左轉不算是主要車流方向,A車才是(加油站那)不過這路口真的是奇耙設計會在B車車道左轉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