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ng3510925 wrote:
我有這種經驗,真的...(恕刪)
好奇為何被勸阻,家人怕被報復?坦白說有委屈應該要力爭到底
交警的初判表不具任何法律效力,他們也沒有專精這塊,這只是給保險公司看的
坦白講這幾年法界很多有智之士一直呼籲取消初判表這玩意,這根本不是警察工作
要是交警亂畫亂判,調解委員會和保險公司就跟著亂玩....
真跑法院法官也是叫兩造雙方花3千跑一趟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
這鑑定才有法律效率,法官只看鑑定委員會的報告
很多初判表結果到鑑定委員會整個推翻.....當然也有很多維持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