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

平常警察有這麼認真就好了!

如果書讀來知法犯法,把不合法辯成合法化,那可以不用讀了,虧還是台大生?
爭取路權?有想過被擋在後面的痛苦嗎?
自私的人就是自私心態,勿以正義之名,行卑鄙之實!
grandaurore wrote:
又所謂「致生往來之危險」,乃指損壞、壅塞陸路等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所為結果,致使人、車不能或難予往來通行,如必欲通行,將使人、車可能發生危險,亦即在客觀上祇須此等行為,有發生公眾往來危險狀態之存在,自屬妨害交通之安全,即成立本罪。

壅賽道路但未破壞道路設施,不足以"致生往來之危險",何罪之有?

你貼的內容
advantage wrote:
看了台大學生被帶走,...(恕刪)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81040
為了要讓他媽媽能有機會再見到他,浪子回頭金不喚
你不要違規,順便呼籲你的親朋好友,也不要違規,相信很快能機車左轉
原來計程車,遊攬車抗議時有申請路權?都服從指揮?然後還塞成如此?所以算“瀆職”嗎?
全力支持警察執行公權力!
advantage wrote:
看了台大學生被帶走...(恕刪)
我只看到我想看到了呵呵

ryan00014875 wrote:
原來計程車,遊攬車...(恕刪)

取締計程車跟遊覽車危險多了
油門一踩搞不好就多了一位孝警
機車就簡單多了~輕鬆達成本月業績
風~~
ryan00014875 wrote:
原來計程車,遊攬車...(恕刪)



你是不是覺得別人也有違規 為什麼只攔我??

呵呵 這水平......
這活動.波麗士大人早就預知所以可以部屬.抓違規是未知怎說認不認真?????
故意妨礙交通來得到自己想要的訴求,造成其他人的困擾。
被警察取締,剛好而已。


台大生?不意外.....
現在說到台大生=
台大出了什麼問題....
  • 1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