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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導 機車闖紅燈 汽車撞上 騎士仍揚言提告

rstmeqft wrote:
剛看新聞,很明確的機車闖紅燈,汽車實在無法反應,
文未,騎士說會提告傷害罪,想請問法律專家
這告的成嗎??若真的成案,汽車如何自保呢?...(恕刪)


先講結論:
機車告不成


老實講

這社會有很多不懂車禍法律
這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很明顯是機車100%錯
還自以為提告就可以協商了

而汽車駕駛也有受傷
到時惹惱汽車和汽車乘客
機車就吃不完兜著走


cocolo wrote:
一個是違規
一個是肇...(恕刪)

????
不懂??
可請問誰肇事,誰違規   
那會導致什麼後果呢??
謝謝

機車撞闖紅燈汽車被酸用生命捍衛路權,
那汽車種闖紅燈機車是不是用金錢捍衛路權。

如果汽車超速 =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駕駛車輛 = 肇事因素之一
如果沒有畫面 = 沒有人知道到底有沒有超速 = 沒有證據證明汽車超速

要講的是,有行車記錄器的駕駛朋友,
別因為,"自認"為沒有錯,然後在第一時間把自己脫光光

有畫面,真的能夠換算行車速度嗎?

管它可以不可以,總之,
行車畫面謹慎提出為上;
除非是,死亡車禍 = 必須保留"刑案"現場 + 鑑識小組到場
這個時候,就看你自己了

啊為什麼,單純受傷,會不一樣;
因為過失傷害罪 = 告訴乃論罪 = 車禍當時,還不是刑案
一但有人死亡 = 非告訴乃論罪 = 車禍當時,刑案已成立

簡單講,
自己的行車紀錄器,自己拿出來,自己脫光光 = 自己舉證,狼是我抬的;(台語)

又但是,
這則事故比較麻煩的地方,在號誌爭議的部分;
行車記錄器提出與否,會比較為難。

結論呢,
別太快把自己脫光光,就對了。
一下子就自己脫光光,例子屢見不顯。
畢竟一般人的犯罪經驗不多。(過失傷害罪,就是犯罪)

jordan23jd23 wrote:
你們到底有沒有搞懂...(恕刪)


我每次撞到機車,臉都被方向盤撞的鼻青臉腫,對方聽到我也要告他傷害就放棄了
jordan23jd23 wrote:
你們到底有沒有搞懂 現在的法律充滿漏洞..
因為以前有個恐龍法官認為 闖紅燈頂多罰1800(機車) 但被撞傷這是另外一件事
因此汽車駕駛有罪... 而且比例很大..
也因為此例一開 所有違規者都是根據這個案例判決 求償...
看來 汽車駕駛者還不知道事情嚴重性 問題是在法律 笨...
我可以跟你們說 機車會贏呦...
否則 中南部一大堆闖紅燈 是在不怕什麼... 因只罰款阿..
法官法律的見解 闖紅燈跟撞人家 是2碼事....


只能說你非常自以為,
法官有自由心證,
自由決定證據採用與否,
自由決定雙方提出的法定證據強弱力,
甚至直接否決不合理的證據。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CKl-7Jdrms

我國是大陸成文法系,
在法學體系算類鋼性法,

看看歐美海洋判例法系,
更在法庭上講求道德 (他們是要錄影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EnQg3uLsHA

katana057 wrote:
只能說你非常自以為...(恕刪)

給您掌聲...
一開始我就想回文他的(錯誤)主觀態度,但是 懶得打字也就算了..

ex:同一條法律對一個結果來判決,不過 結果雖然一樣可是事件過程會有所不同,
此時 法官就會因這個不同的過程採取了相關證據後判決不同的結果.


rstmeqft wrote:
https://news...(恕刪)


得看法官!!
以前行車紀錄器沒有很普及,所以在法院上很難舉證
畢竟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其實版上已經有過很多先例,也有很多人陸續分享文章出來
只要紀錄器或可以舉證肇事結果是無法注意,還可以打臉法官,畢竟台灣什麼死者為大傷者為大在很多人的觀念裡面還是深根地故

如同樓上有分享影片的,距離太短,或者之前有版友分享的,反應時間只有兩三秒,一般人根本無法注意,判決就會不同

騎士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他有提告的權利沒錯
但檢察官就不會起訴了
不可能因此少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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