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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車禍後,保險公司兩年後來求償。

如果是我,我會選擇賠一賠,因為才一萬多懶的花費那麼多時間跟精神去搞。
聽不太懂你們在講什麼?

我認為 此事件不是車主央求保險公司替他向肇事者追求賠償,
而是車主有保車體險自行出險而已.

我自己辦出險我通知誰啊?我付多少錢的保險費保險公司就會在我出事故時幫我修復我的車.

而保險公司出了這筆錢後,會因肇責程度去向肇事者求償汽車維修費,
求償...當然是用正當的法律程序[訴訟]來討錢.

保險公司也不是吃素的

民事訴訟方式起訴要求回復原狀

民眾開著10幾年的舊車,結果在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往往會因為老車折舊,理賠的保險公司會依車子的殘值來作理賠,

根本不足修車費用,車主還得跟肇事者鬧上法庭;

有修車理賠達人教了一個自保方法,被害車主只要寄出存證信函,要求肇事者把車「恢復原狀」,沒有賠償金的問題,

這樣一來就能避免老車被撞還得不到理賠。

簡單的說! 單單一個~~回復原狀~~就吃定你了


10月6日收到傳票

表示保險公司一定是在更早的時間提出訴訟

很可能是在106年9月20日之前提出的

只有2種結局 , 就是還錢與不還錢

建議你趕快申請破產 , 名下財產都捐出去

工作換成無勞健保 , 薪水領現金的

這樣保險公司就應該討不到錢了

x751229x wrote:
不好意思,01的大...(恕刪)



保險公司的SOP,很可惡,但是你可以選擇繼續玩.
很多人在等你勝訴的案例,這樣,保險公司的SOP就會改變,加油.......

微微55 wrote:
故意等你過失傷害超...(恕刪)

請問民法是第幾條有規定是 兩年!?
防彈背心有穿好嗎?炮火有點猛,呵呵
不過我是不發表個人意見,只針對你問題跟個人小經驗來回你
(上次我是被撞的)

要問拖兩年是誰的問題?客觀回覆是兩邊都有問題
人性角度來看也能理解對方上班族偷懶心態以及對方都不急了你急什麼的不主動聯絡心理

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這是真的
務實上來說他們要舉證"兩年前的原狀"而且無爭議的受到法院認同也有相當難度
法務員工想的只是想結案並不會真的想跟你出庭去爭取最大利益,畢竟也只是上班族
何況零件折舊對他們來說差沒多少,他們跑法院反而划不來又麻煩
調解庭就去,就談,該賠的賠,該爭取的爭取
即便最後調解不成立真的要出庭,法院也會看調解過程
所以萬一調解不成立的時候,球一定要丟到對方頭上,亦即此次調解不成立主因是我方合理要求對方不願和解

告訴你一個公開的小秘密
如果案件能調解處理完畢不需開庭,當庭的審判長考績會加分
那如果調解不成立讓他沒加到分,他當然會去看是誰那麼不配合
對後面判決也許也會有影響
這也是人性

以上這點是律師告訴我的
相信法務人員玩法務的,應該也知道這點
但我覺得這是小事情,對方也是上班族想把這案子結掉罷了,沒什麼嚴重
大家喬一喬,喬好賠一賠,讓人家回去可以交差,然後可以結掉一個案件,就這樣而已
應該不至於真的搞到出庭啦
了解~ 真的非常感謝你願意花時間回覆我,真的很謝謝!

目前應該會在調解庭上主張,對方兩年內無後續聯絡,也無告知償還方式,無法去現場勘驗是否只維修車禍造成的損傷,

然後可能就是要求零件折舊的部分,看可以多少錢付一付,

因為畢竟真的是我肇事,該付的錢付一付我也比較心安@_@

usa207 wrote:
防彈背心有穿好嗎?...(恕刪)
不的不說這家保險公司算有良心了
知道 刑事 6個月 民事3年
還拖得蠻久的
差異自己爬文

只能說 自己的事 自己關心 特別是有時效性的這種
樓主你能拖到2年沒處理 也算厲害了...
現在只能跟保險公司就金額 項目慢慢談了
欠債還錢 ... 無解
這次賠一賠

今後上路 就盡己守法

同時自己的 兩輪四輪

至少 賠對方的 任意第三人險 也買一買 保高額一點

萬一發生事故 還有保險公司來處理

省下不少時間 奔波
一整個藍照面

台南三等公民 wrote:
保險公司也不是吃素...(恕刪)


不要亂傳一些沒有用的網路謠言

恢復原狀跟零件折舊根本就是同一件事情

真的按照那位達人的說法

後果如下

1.你要自行封存車輛,等待官司結束才移交給對方開始修理

2.由於是你主張等對方處理,對方只要拿出同等年份的零件來修就好

所以結論就是,你有錢有地有時間,車子不打算開,只打算噁心對方,車子只是玩具,你才這樣搞

如果車子還要開,那就是乖乖地接受法官懲罰,接受台灣法官為了節省自己時間

發明出來的最離譜折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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