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淺見,小弟非常厭惡檢舉魔人,小小違規也要檢舉,現在連坐捷運都會怕被開單,而樓主的提議非常好,不過畢竟是半套解決法,追根究柢,還是交通法則還有道路設計問題,個人覺得廢除交通部,廢除道路標線以及交通規則才能百分之百避免違規的情況發生阿,您說是不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