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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幫助我增進檢舉汽機車違停的技巧

要增進檢舉拍照技巧,建議您凌晨至果菜市場,花市周邊練習,什麼姿勢都有
順便讓台灣更進步
所以就是大家懶得找停車位,想說停一下就好,
因此造就出一堆影響交通的臨停~~

我也看過很多停在停車格外面的臨停,明明就有停車格,
但是他們就不願意開進去,寧可在車道上等著接小孩或買東西~~

rx7-94137 wrote:
我有檢舉過倂排的都...(恕刪)
筆記, 原來只要隔熱紙貼得夠黑, 全台灣都是我的停車場
感謝波麗士大人的解釋。



安德魯肉飯 wrote:
拍正面、後照鏡收起來的狀態,結果說隔熱紙太黑且反光
台南這邊 要一張車頭一張車尾, 要有紅線, 證明沒人在駕駛座, 任一張有清晰的車牌; 這樣成功率就很高了~



scimonster wrote:
我之前在台北市檢舉違...(恕刪)
支持你,為了台灣好,你一定要堅持下去

違規就是違規,沒有甚麼好說,也沒有甚麼叫彼此的默契,管你白天或晚上,違規就是不對,沒地方停車或是找不到停車位,怎麼不去租停車位或是買車位,為了一己之私,圖自己方便而已。

這些人都沒想過,一時的違規,有可能造成別人的傷害。

出事了,只會在那邊說,我怎麼知道這裡不能停車,我怎麼知道他會撞上來,都不會想說你不停在那就不會出事了!


前後都要拍
而且 也要拍擋風玻璃 裡面是否有人
只拍後面 你是如何指證


scimonster wrote:
我之前在台北市檢舉...(恕刪)


如果要罰到第56條的 $600 是要前後車牌+駕駛座沒人

但還是有只需要單一方向就可開罰的 第55條第三款 、只不過罰金就只有$300(300-600)

你可以在檢舉下方的敘述內請員警用55條開他、這樣既簡單也有達到讓他不爽的效果

Ps. 第56條 = 違規停車
第55條 = 違規”臨時”停車
佛祖在(長阿舍經)都說了,殺一惡人等於行一大善,放過一個惡人等於讓你的善良殺了下一個無辜的人.

幸福很簡單 wrote:
只能前後各拍一張。...(恕刪)



沒拍到闖紅燈的畫面,有可能車在黃燈時通過了停止線,並不算闖紅燈。

安德魯肉飯 wrote:
拍正面、後照鏡收起...(恕刪)


這太不合理了吧!

另外,政府也該管管隔熱紙太黑的問題!

安德魯肉飯 wrote:
拍正面、後照鏡收起...(恕刪)


可以改檢舉"非法改裝",不會罰錢,但會要求復原成原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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