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二十年前發生過,有個富商開在高速公路上,由於前面堵車所以就停在車陣中,結果被後面幾個惡徒用刀刺死。事後雖然有抓到人,但那些罪犯竟然說“認錯人”
敢在高速公路逞兇絕對不是逼車砸車這麼簡單,肯定是想殺人。你不讓他死就一定是你死。
Mexx1 wrote:
有沒有律師朋友可以出來說明下, 這個可不可以主張因性命受到威脅而採取正當防衛, 開車直接衝撞這兩個持棍棒的?
我其實問過好幾次,也是沒個答案....
不過我想,這種直接衝撞他沒用....除非你能保證撞完你比他受的傷還要慘....
台灣看誰受的傷重...誰就大聲一點...
只是算不算正當防衛應該都參考電影的,要有比電影還扯的反應才能成立吧....
對方拿刀砍你,還沒砍死之前,你只要有機會閃躲,逃跑,等警察來...甚至賭對方其實不會砍,都不能撞他反擊..
反擊也一樣,要以保護攻擊者為優先,至少要確保你傷的比他重....
不要說法官,01上一堆網友看事故影片都能講得比漫畫賽車手還扯...你還想法官要怎麼判....
其實應該還是有例外..就是如果你是有份量的社會人士或親戚...例外機率應該還蠻高的...
畢竟比較能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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