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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我也覺得對方要負100% 的責任, BUT...

每次和我懂法律的朋友聊一些頭條新聞看到的車禍, 原本以為闖紅燈的要負100%責, 聊到最後就會變成不是100%, 主要是綠燈時通行的車主少做了些動作....

總是有網友提到台灣的霸王條款, 這點很令人反感, 台灣就是這樣, 到最後你不得不保護自己

我在猜, 如果您太太有做預防的動作,如緊急煞車加上地上又有緊急煞車的痕跡,這會對方的責任會大些,

有一次我同事開車要右轉, 被後面一台無駕超速的摩托車撞上, 對方還未滿18歲, 結果警察只開了6000無照的罰單, 我記得我同事要賠償對方的% 遠大於50%, 想想真的是霸王條款...
我可愛的X1妳在哪裡???

陳天保 wrote:
筆錄上有寫距離安全車距小於反應時間


有這一個就不用擔心 應注意未注意
謝謝提供資訊...真的騎車,開車遇到這種真的無言
我上次是開車,到十字路口,等行人過完斑馬線,汽車剛起步,機車從右邊切出左轉擦到前保險桿,機車人車都沒事,當時警察是判侵犯路權,所以對方全賠,以上參考。
在國外這種變換車道然後撞到, 換道的要負100%責任.
老婆也受傷了嗎!?

先驗傷~~ 到時候對方要告你傷害 你也可以告對方 免得被對方壓著打!

雖然沒目擊整個事故 但是照這種描述沒理由完全負責的道理啊!

做什麼都好,但要懂得快樂!
Bobohobo wrote:
在國外這種變換車道...(恕刪)


真的, 我弟弟開車時遇到沒走人行道的路人要穿越馬路, 結果他沒停車下來讓行人先走, 對方記住了他的車牌, 後來收到vehicle office 的信, 再一次就要被吊銷駕照..

這在鬼島是不可能發生的事... 路人沒被撞到就很偷笑了..
我可愛的X1妳在哪裡???
是的,鬼島就這樣,"應注意而未注意"

至少人都是輕傷還好,先禮後兵吧

想一下價碼,好好談吧,這種事處理到最後

你也會只想花點小錢快點結束,不會為了那幾成肇責

送鑑定,走法院,這些都是花錢花時間的最後步驟

反正,對方不理的話,就等調解吧,調解一定要到

最後,有沒有掛號跟診斷證明,這很重要,快點去看醫生,上個藥也好

一定要有診斷證明,到時真的調解不成,手上至少還有籌碼


謝謝提供資訊,已經有就診紀錄及收據了,索賠金額,今天財損估價單已經出來了,打給對方不接電話!!
陳天保 wrote:
謝謝提供資訊,已經有就診紀錄及收據了,索賠金額,今天財損估價單已經出來了,打給對方不接電話!!

初判表出來了沒?不接電話代表可以開始找律師了。
任何問題均可反應及討論,但不要罵髒話, 罵髒話不能解決問題,上法院和街頭抗爭才行。 該文會先他X的移動至資源回收區, 請發文前再多長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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