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民 wrote:
我是真的沒什麼讀書,文字表達能力不好,對各位大大說聲報歉!也謝謝你們指教,我會努力加強文字表達,車不是本人開的,是我弟開的,本人是去現場才知來龍去脈的,也是第一次碰上這樣的事,所以才急著請問比較懂的人,在我知道事情的頭跟尾時,我就跟警方說這是肇逃喔!他說他客觀上認定不是,,,,過了幾天我請教一個當警察的哥哥,他說這不是肇逃這是什麼,是哪個員警跟你說客觀,,,,他憑什麼判定,他是法官嗎?他這樣是誤導本人,要本人再打電話給國道警察,之後國道警察才說你們如要告過失傷害或肇逃都可以,,,,,不過我方保險公司跟我說只要告他,他方的保險就不賠,,,,,,因為我不會上傳檔案(行車記錄器)如各位大大如有多餘的一點小時間,請 上You tube,打(任意變換車道,導致後方連環車禍)搜尋,上面有我上傳影片,請幫我看看這樣是不當變換車道?謝謝您們的賜教~
朱民 wrote:
林×珊小姐沒碰撞到他,並不表示你沒肇責,,,,,,發生車禍一句(你不知道),,,,你等著跟法官解釋,是不是法官說的算!...(恕刪)
任意變換車道,導致後面連環車禍
1. 拍攝車剛好駛入對方車輛右後方的視線死角
2. 影片顯示對方變換車道前有打右邊方向燈
3. 雙方車體無碰撞
4. 拍攝車失控打滑自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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