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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20車禍行車紀錄肇責比例、路權、交通違規、法律途徑相關問題

依刑法第185-4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基於罪刑法定主義你要告他肇事逃逸是要符合刑法185-4條規定,若無則沒這問題。對方一直不理你就直接提告吧,若真要和解也要透過調解委員會來簽和解,這樣會比較有效力。
另外,從你的行車紀錄看來,你發生這種的車禍牽扯到「應注意 能注意而未注意」,對方雖然有肇責但相同你也有,只是分攤比重不同罷了。所以開車還是專心一點會比較好。

小小小鼠 wrote:
他故意撞你車?你有...(恕刪)


我也是上網查的 當下口頭承諾和解 事後置之不理不聯絡 有告成的案例喔

psyduck wrote:
一年開五萬 還不保...(恕刪)

因為保險剛到期
正好在比較續保要保哪家 的空窗期

chenann wrote:
啊他說合解你不也沒...(恕刪)


是啊 我沒異議是因為當下看他好像還滿有誠意的
結果隔天就不接不回
這樣的態度讓人無法接受
事情發生了好好處理就好又不是小孩子了
冷涼~卡好 wrote:
我也是上網查的 當...(恕刪)

先研究一下要告什麼吧
你前面講的那兩個就不用想了
以影片來看你不會無責,從機車出現在你的視野到發生碰撞,你的車速都沒減,一定有應注意沒注意的問題。至於比例多少,就看鑑定結果了。我開車平均速度是屬於比較快的,但是相同的狀況發生我應該不會發生碰撞。你的路相對他的,是屬於幹道沒錯,但是也沒多大條。在這樣的道路前進,我如果以你的車速前進,應該會全神貫注,有風吹草動立刻減速。如果無法做到,我就會降低車速。供你參考。

小小小鼠 wrote:
先研究一下要告什麼...(恕刪)

好的 感謝您的資訊 謝謝 辛苦了
冷涼~卡好 wrote:



是啊 我沒異議...(恕刪)



喔喔。這樣回答有點爭議喔⋯⋯


合解了就是沒有理由打擾相互的生活呀!


要白紙黑字真的很重要。民事合解、刑事合解要寫清楚。


我也只能回答到這裡了。


dummyliu wrote:
以影片來看你不會無...(恕刪)

如同我於文章內容的說明,一年開五萬公里,PO文的目的不再於取暖或討拍,不然我不會一開始就說我也認同雙方都有責任
要看網友意見的部分在於肇責的比例多寡、法條的適用性這些點
所以我很清楚的知道我也有肇責的 只是目前認為機車肇責比高於我的占多數

其實影片的角度看起來好像我應該可以注意到他 但是說真的當下我真也是被他嚇一跳
完全來不及反應 我的觀點是 我不會去預設立場 有人會用這種方式騎車 白目屁孩除外 所以那個路口我不會減速
第一個路口 影片一開始那個大的路口 可以很清楚看到 我是有減速的 個人自認駕駛習慣還算不差

chenann wrote:
喔喔。這樣回答有點...(恕刪)

當下說好要和解
可是當下還沒去車廠估價
就彼此留下電話說看怎樣再連絡

然後隔天對方得知他應該比較理虧後 就消失

一般人遇到這樣的人都不會生氣嗎?

那或許是我修養不好 我會再調整、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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