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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側車道機車跨越槽化線,車禍請益

我比較好奇,下橋有三車道,加橋下車道共四車道。
過了路口也是四車道。一個車道對一個,有匯入主線的問題嗎?

停止線沒有"停"的確是違規。但這會是肇事因素嗎?
停車再開,會是起步的速度,而非影片中約40kph的時速,造成的傷害當然是小。
但有車輛跨槽化線過來撞(或稱是被撞),仍然屬於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嗎?



謝謝各位大大指教~~
大寶遇到小寶
你不撞他的話~本來你是可以檢舉他的
好吧~你趕快7日內檢舉他跨越槽化線
警局成案開單的話~起碼你不用100%全賠
個人認為停了或放慢的時侯
就必須查看左右來車
你就不會撞上去了
頂多你按喇叭叭他
對方有受傷,很多責任就跑不掉了..

雖然很多路況並非注意就能避免的,但如果你有減速或停車再開的話...

是否「就有時間發現機車」、進而避免這次的事故了?!

這樣你覺得算不算: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呢?

舊聞

cdyao wrote:
停止線沒有"停"的確是違規。但這會是肇事因素嗎?
停車再開,會是起步的速度,而非影片中約40kph的時速,造成的傷害當然是小。)

交通規則的目的是要幹什麼?
路權?交通順暢?...等等,這些都只是附加上的過程而已,
交通規則最主要的目的是:不要出現事故更不是致人於死傷.

造成的傷害是小...就是該規則的最重要的目的.

而規則 既然訂下規則在道路上行車時,就會有一個路權區分.
停字的路口就是支道,一律停等 讓幹道車先行,
而此時如果你撞上了幹道車,就表示你沒有遵從主 支道之責,肇責100%

假使幹道車有違規...會被要求負擔30%的肇責.

你肇責5到7成甚至9成,

理由一: 你是支線, 機車是主幹道, 路權你輸他, 你7成他3成

理由二: 這是最重要的一點, 地上有一個大大的停字, 意思是你要停車再開, 你沒有
這成為肇事主因, 機車違規並不是肇事主因(會被開單), 你沒有依號誌停車再開然後撞到他,
所以你是肇事主因, 加上路權又輸, 因此你9成他1成.....

結論, 早點投降.....對你較有利, 判下來5成或7成你都算不錯了....

cdyao wrote:
車禍影片請見以上車...(恕刪)
ado016435 wrote:
結論, 早點投降.....對你較有利, 判下來5成或7成你都算不錯了....


感謝建議,已和解。對方也知道雙方都有點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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