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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
汽機車七嘴八舌
不服併排臨停罰600元 她申訴成功卻改罰2400元 (申訴是違規者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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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小路人
一個小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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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樓
2017-07-13 22:46
哪一條法律規定不利變更禁止的?
如果上訴不能罰更重,大家都隨意上訴 打官司打到爽啦
上法院也是一樣 二審判更重也很常見
如果不這樣根本不能防止浮濫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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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g1151
omg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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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樓
2017-07-15 4:11
一個小路人 wrote:
哪一條法律規定不利變...(恕刪)
行政和刑事是不同的, 二更審? 上訴?
先搞清楚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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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辣愛怕跑
A辣愛怕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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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樓
2017-07-15 18:18
違反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不要念書念到走火入魔 忘記最基本的 事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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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排停車必檢舉
併排停車必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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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樓
2017-07-15 22:38
A辣愛怕跑 wrote:
違反不利益變更禁止原...(恕刪)
根本沒有違反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不懂法的人真多
笑死人
55改成56
是法條罰原的錯誤
所以更正成正確的罰則
笑死人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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