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二條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超過二公里,應該不至於被拍但如果你的車,胎圈有改(改後的直徑比原廠規格大,有可能會造成你實際的速度比錶速快),就有機會領獎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