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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車禍遇到獅子大開口 你們會妥協嗎?!


charles6445 wrote:
沒甚麼好說了 乾脆上法院了 遇到這種就是要錢 無言...(恕刪)


+1

2審打完大概12萬

用錢砸死他

大概只要賠2000元

開庭6次122000真划算

Q小芯Q wrote:
話說,3/11發生...(恕刪)

乾脆直接放現場圖上來吧
警察的初判表老實說也不能代表什麼
真的有爭議 就花3000去做肇事鑑定
我朋友也跟妳狀況一樣,機車撞到他後輪,但是初判表機車無肇責,路權的問題。(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
對方指住院三天,汽車還有強制超額都保了,保險公司要理賠30萬,對方還是大開口求償4百多萬。(無報稅單據,只有自己一張A4)
結果,刑事庭 過失傷害成立→判50天易科罰金約5萬。
民事庭→委託保險公司,還在打。
最後結果就是刑事一定會成立,最多就是多賠易科罰金。民事庭有保險,保險公司處理,沒保險就自己出吧。

1.車禍受傷被公司開除,請拿出公司開除證明,順便檢舉這家公司違反勞基法。
2.薪資2.7萬元,請拿出車禍前的薪資單,不然你說27萬月薪我也得賠嗎? (偽造薪資單小心吃官司)
3.除了法定代理人,其他阿姨嬸婆奶奶姑媽大舅子....不相干人等不要多嘴,只跟當事人談。
4.住院醫療請提所有證明單據(人無就醫卻偽造單據小心吃官司)

只賠有單據的部分,精神撫慰金就看你誠意。不然就是讓他告(不會領比較多啦!放心)。
所以說,人命不值錢。

今天如果是一輛雙B的,甚至雙B以上的豪車被「輕微擦傷、凹陷」。
請問,人家只要11萬新台幣,算不算獅子大開口?
我想,大部分的人應該會跪下來感激涕零,謝謝對方開出這麼良心的價格吧。

但是今天換成一個人,輕微擦傷挫傷。
嗯,不是有健保嘛?擦擦藥,休息一下就好了。
賠償?保險公司會問你:小朋友兩張夠不夠?


這就是台灣,這就是台灣,這就是台灣!
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啊,啊如果沒保險就當學一次經驗吧~ 轉彎車去撞倒直行車這麼簡單的車禍,只剩你要陪對方多少了,記得立馬去保個保險吧,十萬夠你保理賠幅度很高的10~15年了~
你是傷到人耶!你是傷到人耶!你是傷到人耶!
十萬也才當一個22K的失業五個月而已,對你人生有很大損失嗎?你知道被你撞到的那個人,內心會有什麼創傷嗎?
調解委員會喊價完都有簽切結的
你管她後來追加多少
不用理...

Q小芯Q wrote:
話說,3/11發生...(恕刪)


沒時間耗就花錢消災吧!
這就是台灣!!

當然要搞她也是有辦法的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弟子規 http://www.bfnn.org/book/books2/1722.htm

雨川徹 wrote:
車子跟機車車禍,不是...(恕刪)


精神賠償不是這樣用的,要身體有受傷才能提精神賠償.

Q小芯Q wrote:
話說,3/11發生了場小車禍,對方只有輕微擦傷跟挫傷
事後第一次調解,對方理賠竟索求除了保險理賠金額3萬多外,還要我們另付她薪水3個月(每個月2.7萬)總金額要實拿11萬多⋯(天啊,只是輕微擦傷跟挫傷而已哦)
薪水部分她是說因車禍受傷被公司開除,所以要我們賠~

保險員說對方只是約僱人員,沒有勞健保。所以不在勞基法保障內,況且被資遣應該去告老闆吧!怎麼算在我們頭上呢

當然,如此離譜的索賠金當然是無法達成調解
第二次 經過人士調解,她心不甘情不願接受含保險在內共計5萬,都說好囉!回去一小時內立馬打來改成6萬,再過2、3小時又打來說要七萬⋯變來變去,當然我們也不同意

之後到了調解會調解,竟然提更高價了,除了保險3萬多,另外要4個月*(2.7萬/每月薪資)
天啊~無限上綱嗎?(目前已申請肇事鑑定,花3000那種)因為初判說她沒發現肇事責任,有點扯(事發時她有找自稱議員助理的人來,怕中間不知道是否有關說,不然按照行車記錄器顯示,是她撞過來的,不可能完全無肇責)
本來想說小車禍花錢消災就算了,但沒想到遇到獅子大開口的,如果是各位,會妥協嗎?目前對方已提告,過失傷害

車禍狀況是這樣的⋯
事發當時,行車位於建國路內線車道,於建國路與民族路交叉口打方向燈踩煞車打算轉彎(當時是綠燈,車速約10公里左右)

在轉彎前有看後視鏡後方並沒有來車,在確認無來車情況下車頭切入左轉位置時,一直都是以滑行速度在慢慢行駛,車子左轉約10-20度時在車子左後方忽然一台機車從對向車道的位置從後方衝過來,還來不及反應,對方就撞上來了,好在車子車速相當慢立刻煞車下車查看。

下車查看後,對方的機車倒在我們車子的左前方保險桿處,保險桿並沒有任何受損痕跡,撞擊位置是在左前輪的上方板金處有明顯凹陷以及擦撞痕跡,車子在撞擊當時左前輪已轉至對向車道,因此並非我撞她,而是對方與我車同方向行駛並跨越雙黃線逆向從後方撞過來的。

若是我方車輛撞擊對方機車,應該是左前方保險桿處受損才對,並非是左前輪上方板金處受損。

事發當時有將對方扶起身並詢問是否有哪邊受傷,並且我老公打電話給警方請警方到場處理,對方並沒有嚴重外傷及不適的症狀,且可正常站立及來回走動,並不需要人攙扶下查看情況等待警方到場處理。


三個月薪水
誇張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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