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les6445 wrote:
沒甚麼好說了 乾脆上法院了 遇到這種就是要錢 無言...(恕刪)
+1
2審打完大概12萬
用錢砸死他
大概只要賠2000元
開庭6次122000真划算
Q小芯Q wrote:
話說,3/11發生了場小車禍,對方只有輕微擦傷跟挫傷
事後第一次調解,對方理賠竟索求除了保險理賠金額3萬多外,還要我們另付她薪水3個月(每個月2.7萬)總金額要實拿11萬多⋯(天啊,只是輕微擦傷跟挫傷而已哦)
薪水部分她是說因車禍受傷被公司開除,所以要我們賠~
保險員說對方只是約僱人員,沒有勞健保。所以不在勞基法保障內,況且被資遣應該去告老闆吧!怎麼算在我們頭上呢
當然,如此離譜的索賠金當然是無法達成調解
第二次 經過人士調解,她心不甘情不願接受含保險在內共計5萬,都說好囉!回去一小時內立馬打來改成6萬,再過2、3小時又打來說要七萬⋯變來變去,當然我們也不同意
之後到了調解會調解,竟然提更高價了,除了保險3萬多,另外要4個月*(2.7萬/每月薪資)
天啊~無限上綱嗎?(目前已申請肇事鑑定,花3000那種)因為初判說她沒發現肇事責任,有點扯(事發時她有找自稱議員助理的人來,怕中間不知道是否有關說,不然按照行車記錄器顯示,是她撞過來的,不可能完全無肇責)
本來想說小車禍花錢消災就算了,但沒想到遇到獅子大開口的,如果是各位,會妥協嗎?目前對方已提告,過失傷害
車禍狀況是這樣的⋯
事發當時,行車位於建國路內線車道,於建國路與民族路交叉口打方向燈踩煞車打算轉彎(當時是綠燈,車速約10公里左右)
在轉彎前有看後視鏡後方並沒有來車,在確認無來車情況下車頭切入左轉位置時,一直都是以滑行速度在慢慢行駛,車子左轉約10-20度時在車子左後方忽然一台機車從對向車道的位置從後方衝過來,還來不及反應,對方就撞上來了,好在車子車速相當慢立刻煞車下車查看。
下車查看後,對方的機車倒在我們車子的左前方保險桿處,保險桿並沒有任何受損痕跡,撞擊位置是在左前輪的上方板金處有明顯凹陷以及擦撞痕跡,車子在撞擊當時左前輪已轉至對向車道,因此並非我撞她,而是對方與我車同方向行駛並跨越雙黃線逆向從後方撞過來的。
若是我方車輛撞擊對方機車,應該是左前方保險桿處受損才對,並非是左前輪上方板金處受損。
事發當時有將對方扶起身並詢問是否有哪邊受傷,並且我老公打電話給警方請警方到場處理,對方並沒有嚴重外傷及不適的症狀,且可正常站立及來回走動,並不需要人攙扶下查看情況等待警方到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