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e65061 wrote:
關於"資產管理公司" 可否再詳細點說明 若不便明講也可私訊
私訊給您沒問題
不過我在這裡講好了
因為可能有懂法或實務經驗的大大,指出我的錯誤
這樣我也可以學習
避免提供不正確的訊息給您
資產管理公司
就是有合法成立公司的討債集團
不用暴力手段,但一定會遊走法律邊緣,不然怎麼回收債權呢
皮皮的人,就給上述的人去對付吧
對您的損失,就是他一定用低價跟您買
10分之1有可能,看運氣好不好,多一點也有可能,這就要等有實務經驗的大大來回答了
啊這是多拿的啦
就像其他大大說的,先拿強制險的200萬
法官可能還判他要多付300萬,他雙手一攤的話
就低調威脅,再伺機行事囉
只是您要小心您的措詞,不要給他有機會藉題發揮
如果他其實是有資產的
您就問 :
我如果把債權賣了,你想害到你的小孩嗎
不然這樣,法官說你要付300,你給我200就好,我們就和解
不然我就用100萬賣給資產管理公司,他要怎麼做都不關我的事
你好好想一下
不要害到你的小孩
現在給我200,你還賺100萬
你現賺100萬
如果他被嚇到了,您就有機會拿到200
我會這麼做啦

協調的時候就是一副我就爛命一條..
強制險賠完就沒了..要關不關隨便你
結果就是..關了半年就出來...
現在我們每個月4萬療養院的費用.....
99年發生的...強制險賠的現在早用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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