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boby wrote:
停車場無法可以管喔...(恕刪)
不是說停車場無法可管。
而是說,這是私人的。如果是公共的,就可以。
即然是私人的,沒有強制力,就跟博愛座一樣,憑良心。
其實有些人雖然沒拿手冊,但短期比拿手冊的還不方便,我們也不知道。
但若遇到很野蠻的,怎麼辦呢?
無法檢舉無法處罰對吧?那就上網讓他紅。
我相信,很多人對於被爆料,會比罰單還痛的。
尾巴 wrote:
中國民國管車的法律不是只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該車是違反停車場法,不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以要依該條例舉發不行,但違反停車場法的部分,警察還是可以依停車場法舉發 (當然若警察硬是不舉發,牽涉到瀆職的部分又是另當別論了)。
建議版主可以試試看,或許可以成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