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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察硬塞罰單 最後只能靠法院還清白-申訴成功案例分享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我多年前還遇過

用不知機車是否發動中,所以不舉發

要我拍機車有沒有插鑰匙

真的受夠了!...(恕刪)

為了袒護違停車主
甚麼光怪陸離狗屁倒灶的理由都能編出來

插了鑰匙也不一定是發動中阿
鑰匙插在上面也有可能是熄火狀態阿

沒插鑰匙也有可能是發動狀態阿
車子壞了無法熄火
鑰匙拔起來還是發動中

不行嗎
呵呵


pafupafu wrote:
報告併大

容我講個小故事笑

請先看下面3張照片,紅圈為同一地點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我猜測2015年(第2圖)要架設新的"南山人壽圍籬"時,

要先將2014年(第1圖)的舊工地圍籬拆除,以及將地面柏油重鋪

結果重鋪後就漏畫那一小段紅線了,形成一合法漏洞

聰明的郭先生看到了此一合法漏洞,也就很合法的停在其上了,哈哈

警察那天到場處理,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對勁,變的很外行,居然對聰明的郭先生開單

警察平常處理民眾檢舉案件,不是很會退件咩,"此處未劃設紅線,未避免爭議,不宜舉發"

連上面boycome大大講的,什麼沒照到車頭,還有啥地址不明的,都可以刁難不舉發了

怎麼輪到警察自己處理,就不會有爭議了??笑

就是今大常講的"警察法眼無敵啦",哈哈笑


就因為警察法眼無敵,

所以才會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105年度交字第107號"判決書的出現笑

要是這案是民眾自行拍照錄影檢舉,

早就被警察打槍回覆"此處未劃設紅線,未避免爭議,不宜舉發"了

連罰單都沒有,也不可能上到行政法院來了笑

----

不過2016年(第3圖)警察就有叫人來補上紅線了,漏洞也填好填滿了笑

聰明人也沒法子合法停了

所以現在無論要民眾檢舉,或警察自行開單,已經是完全沒問題的笑

對了,眼尖的可以看到2016年(第3圖)左邊有台警用機車,

而紅圈處那台帥氣的BMW,雨刷上夾了一張白單,哈哈笑...(恕刪)

P大專業


說穿了就是這樣阿
警察到現場取締
隨便也能找出一條法規取締你違停

沒紅線?
簡單阿
用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這條就好阿
他認定說了算阿
民眾檢舉這條的話
難度高高囉

台北市的警察真的很優啦
連這個都願意主動開單告發
換成其他縣市
這地方早就變萬年免費停車格了
一堆人拿花盆金爐拒馬來占位子了

台北市違停車輛為什麼比較少?
因為員警勇於開單阿
被取締機率很高
所以不敢亂停阿
出了台北市
大家就敢亂停阿
因為被取締機率很低

那些覺得台北市違停很多的
真心覺得你們應該踏出台北市
我雙北跑了那麼久
新北對台北的違停數量比例
10比1都不為過
可能還超過

白話一點啦
就是你台北市繞了一小時
可能只能拍錄到一百台違停
但是新北市你可以拍錄到一千台
真的要全部檢舉
送件送到你哭出來

pafupafu wrote:
不過2016年(第3圖)警察就有叫人來補上紅線了,漏洞也填好填滿了

聰明人也沒法子合法停了


看完你的故事

我本來一直覺的,今大第一,我就是永遠的老二

可是

我看完後,真的佩服

我願意當小三

今大與您並列第一呀

承讓,承讓,您的精神讓我感動呀


(腦袋又響起蔣公歌的最後幾段,您不朽的精神,永遠領導我們,......)


今價賣喔 wrote:
沒插鑰匙也有可能是發動狀態阿
車子壞了無法熄火
鑰匙拔起來還是發動中


真的

我以前有一台機車(20年前吧,豪邁125)

鑰匙可以轉到發動那邊發動後,立即拔出來

真有趣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今大與您並列第一呀


併大快別這麼講,小的承擔不起呀,真的

我只是個小小小小咖啦

真要比檢舉件數的話,和今大併大比,我真的是九牛一毛啦(不誇張)

小弟哪好意思在斑門弄斧,關公面前耍大刀呀

居然把小弟和今大並列第一??併大居第三??別嚇壞我啦

就好像"蜀中無大將,廖化作先鋒"的廖化,

怎麼能和關公放一起並列第一呀,廖化會嚇死吧,哈哈

pafupafu wrote:
居然把小弟和今大並列第一??併大居第三??別嚇壞我啦

就好像"蜀中無大將,廖化作先鋒"的廖化,




不一定是量能的領先

而是精神

您可以把 2014、2015、2016 三年同地的照片秀出

這個我不一定能做到呀

恰好又是違規者發文的地方(雖申訴成功,違停事實沒變)

百年難得一見之佳作

就跟料理鼠王1裡,最後那位米琪林評論員的心情一樣

完全甘拜下風呀

讚啦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看完你的故事

我本來一直覺的,今大第一,我就是永遠的老二

可是

我看完後,真的佩服

我願意當小三

今大與您並列第一呀

承讓,承讓,您的精神讓我感動呀

(腦袋又響起蔣公歌的最後幾段,您不朽的精神,永遠領導我們,......)
...(恕刪)

併大才是永遠的第一
其他人都只能當老二小三了
哈哈哈

我檢舉的量雖然大
可是卻從來不發文鼓勵大家或是教學指導
我只會說實話跟談實務
不會空談法規理論啦

看到這麼多檢舉的前輩
只能給妳們讚了
持續檢舉就對囉





pafupafu wrote:
併大快別這麼講,小的承擔不起呀,真的

我只是個小小小小咖啦

真要比檢舉件數的話,和今大併大比,我真的是九牛一毛啦(不誇張)

小弟哪好意思在斑門弄斧,關公面前耍大刀呀笑

居然把小弟和今大並列第一??併大居第三??別嚇壞我啦笑

就好像"蜀中無大將,廖化作先鋒"的廖化,

怎麼能和關公放一起並列第一呀,廖化會嚇死吧,哈哈笑
...(恕刪)

檢舉違規真的是一條很長的路

幾年前檢舉時
真的覺得自己一個人很孤單

拜著行車紀錄器智慧型手機網際網路的發展
現在越來越多人願意挺身而出無償檢舉交通違規了

幾千件判例
申訴成功的只有一件
其他幾千件都失敗
很正常阿

違規車主的無恥理由
到了法官那邊99.9%都是被打槍洗臉到爆的啦
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情
反正成功免繳罰單
失敗也才多300
不申白不申

金額改成3萬塊
看誰還要申訴
呵呵

妙法村正 wrote:
看到網路上許多人分...(恕刪)


違停非並排,好像才900吧?
申訴浪費的心力與時間,換算成金錢,早就超過了。
所以大多數人,都自認倒楣。
警察也是認清這點,才敢亂來。

應立法,被申訴成功的,警方應受處分。
這樣才不敢明知故犯。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釣出一個仇警的八成...(恕刪)


很少耶!
我的罰單,除了無數的「未帶行照」,其餘只有兩張。
這兩張,你在別棟樓都看過了。其中一張,我也說了,後來他們派出所副所長掏錢。

別以為三十幾年駕車經驗只有兩張算很少。
我一個錢打24個結,覺得不甘願的,幾百元就可以仇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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