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rich001 wrote:最近台北市交通違規...(恕刪) 活該只要不犯錯你怕什麼檢舉...lol 很好笑! 你圖一時方便別人就不便; 別人都這樣那就廢話了所以才多檢舉看你能不能不要成為那個別人!
大豆頁平 wrote:身為一個偶爾違規被抓的車主,真替這些違規被抓,卻還要上網取暖的人覺得丟臉…違規就違規,被檢舉就被檢舉,被開罰就被開罰,拜託像個男人,罰單繳一繳就好… 認同!!講了一堆理由,也是要繳阿特別是這種想取暖卻連話都說不清楚的...真的很丟臉...
兩種狀況:1. 紅燈前已過停等線 => 塞在路口 => 紅燈後繼續往前通過 => 被檢舉闖紅燈 => 員警開單2. 紅燈前未過停等線 => 塞在路口 => 紅燈後繼續往前通過 => 被檢舉闖紅燈 => 員警開單第一種狀況絕對可以去申訴第二種狀況違規闖紅燈無誤請問原PO是哪一種呢?
strive wrote:兩種狀況:1. 紅...(恕刪) 謝謝您的關心,不過申訴不申訴倒不是重點,反正罰單拿到就繳掉了,我只是覺得平常開車都很謹慎,但是行車在路上常常會有難以掌握的狀況,許多人應該都有共同的經驗,尤其在都市中塞車時,綠燈時你判斷車子過去不會擋住路口(因為車流在移動中),卻有時會有人拉大與前車車距,或是前方有其他車輛插入,造成誤判,卡在路口,等到變燈時會處在尷尬的狀況對我自己而言,這樣的狀況下如果前車通行避免擋住路口,我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如果遇到行為非常嚴謹,一絲不苟的朋友,那麼我就是自我反省了
Wirich001 wrote:謝謝您的關心,不過申訴不申訴倒不是重點,反正罰單拿到就繳掉了, 不行不行,如果真的開錯單絕對不能這樣放過檢舉達人與開單員警..開錯單一定要申訴到底!我們不是警察國家,小老百姓的血汗錢怎麼可以這樣就被惡劣的檢舉人與瀆職的員警給陷害而損失了!2700是很多人兩天甚至三天的薪水耶!!!!
闖紅燈~~闖紅燈~~闖紅燈~~樓主闖紅燈,還PO上來,就是這種偷機取巧行為,自認覺得可以跟前車一起走,旁邊終於等到綠燈的車都傻子就對了今天我是你後車一樣檢舉你,換做我闖紅燈 歡迎檢舉我北市府還在欠債,2,700元就當作貢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