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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規的要罰錢,違規的不用錢?

違停的停一次沒被罰就是現賺600-2400
可能要違停好幾個月才會被檢舉一次
等於賺了好幾百萬才需要繳張幾千塊的罰單
看看你們守法的跟白癡一樣每次繳10塊....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祕雕 wrote:
檢舉說完全不必擔心,實在是不太能相信哩...


像我是老師,

我檢舉留的地址是學校,

所以違規者來學校打所有人喔?

我也常常留

板橋殯儀館,北市殯儀館的地址

違規者快來喔
請政府加強幫忙處理,有什麼不妥嗎?
怎麼搞到變成我偷懶怕事?

歹徒侵入民宅,法官告訴你不要自力救濟去壓制他,
最好是先逃走再報警處理。
現在這個交通違規,就說警力不足請自力救濟。
那到底是要自力救濟還是不要自力救濟?

我每天工作超過 12 小時,雖然主要是為了自己生計,
但無形中對國家整體經濟也是有一小份貢獻。
如果取締交通違規基本上是政府的職責,那這不就是
『專業分工』而已嗎?
我用我的時間精力去工作為國家盡一份力,為何不能
要求政府機關也盡自己的職責去為國家盡一份力?
為什麼非得要我們老百姓另外去做非專業事倍功半的
工作,若非如此就是冷漠縱容,人人如此則國家無望?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像我是老師,
我檢舉留的地址是學校...(恕刪)
感謝你,那我想這關鍵是在於『聰明的方法』。
太帥了,我也要來研究一下。

strive wrote:
我認為他不是針對您,我想他要表達的是容忍放縱的態度造就台灣人悲慘的社會,包含交通亂象!

另外我告訴您,我只是一個普通上班族,也有老婆小孩,但是兩年下來我也檢舉超過萬件交通違規了。我現在還不是好好的在這裡回文給你看?
我本身是機車族,以前路上遇到併排停車只能恨的牙癢癢的,但後來加入檢舉行列之後,併排停車一件送他2400元罰單,你說是不是就不用只是生悶氣而已?
現在我通勤的路線併排停車已經少很多了,一來給違規人教訓,二來幫其他用機車騎士找回安全,也幫政府增加收入,這樣不是一舉數得?

試著踏出第一步去幫助自己也幫助社會,不然真的不用上PO文來裝可憐了......(恕刪)

寫的真好

檢不檢舉都是個人自由
這麼怕
不要檢舉不就好了?
有很難嗎?

怕熱就不要進廚房
不是嗎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像我是老師,

我檢舉留的地址是學校,

所以違規者來學校打所有人喔?

我也常常留

板橋殯儀館,北市殯儀館的地址

違規者快來喔...(恕刪)

我都留火星跟金星的地址
違規車主沒錢上太空
所以無法打我
哭哭

MARJORANA wrote:
違停的停一次沒被罰就是現賺600-2400
可能要違停好幾個月才會被檢舉一次
等於賺了好幾百萬才需要繳張幾千塊的罰單
看看你們守法的跟白癡一樣每次繳10塊....
...(恕刪)

此為正解

我也是守法的白痴
每次汽車停停車格
一小時要被收費三五十元

旁邊的紅線併排違停都免費
然後我就會過去用手機拍拍拍
回家上傳檢舉是一定要的阿

祕雕 wrote:
請政府加強幫忙處理,有什麼不妥嗎?
怎麼搞到變成我偷懶怕事?

歹徒侵入民宅,法官告訴你不要自力救濟去壓制他,
最好是先逃走再報警處理。
現在這個交通違規,就說警力不足請自力救濟。
那到底是要自力救濟還是不要自力救濟?

我每天工作超過 12 小時,雖然主要是為了自己生計,
但無形中對國家整體經濟也是有一小份貢獻。
如果取締交通違規基本上是政府的職責,那這不就是
『專業分工』而已嗎?
我用我的時間精力去工作為國家盡一份力,為何不能
要求政府機關也盡自己的職責去為國家盡一份力?
為什麼非得要我們老百姓另外去做非專業事倍工半的
工作,若非如此就是冷漠縱容,人人如此則國家無望?..(恕刪)

可以呀
你可以請政府加強幫忙處理呀
當然可以呀
快寫信過去總統府或市政府都是可以的
一定會很有成效的
祕雕 wrote:
不得了,有那麼嚴重嗎,讓您打這麼多字來教訓我?
我如果去檢舉,結果對方是黑道不甘願,設法去查了
我的身家資料,到時候我的老婆小孩你要幫忙保護嗎?

這種事情交給專業的警察人員來處理,有什麼不對?
每天上班最少 12 小時週休一日,下班休假還要陪老婆
小孩老人家,我怎麼可能有時間去做檢舉達人?

好歹我也是守規守法的好國民,你有空寫這一長篇
教訓我,那我倒想聽聽您對那些違法違規的人
有什麼看法?...(恕刪)

這麼忙沒時間就不要檢舉了呀
看到違規違停都無視不就好了?

祕雕 wrote:
某台鐵車站前道路,劃了兩排整齊的機車停車格。
停下來買個電腦用品還不到 10 分鐘,收費員已經來到鄰車...
附近三三兩兩幾台,有的停騎樓,有的停人行道,
我到之前就在那邊了,也不曉得停多久了。
幫他確認一下,嗯沒繳費單...廢話點點點

這當然不是第一次遇到,原本都見怪不怪沒去想什麼,
小錢嘛,而且通常停個半小時以上才會被開單。

守規停車搶著要錢,違停的反而不用錢,感覺好像在
懲罰 + 嘲笑我們守規的人?
還真是滿無言的點點點

,...(恕刪)

你又覺得別人在懲罰嘲笑你這守規矩的人
給你合法的權利去檢舉他違停你又嫌沒時間
那你到底想怎樣?

今價賣喔 wrote:
我認識超過10個檢舉人
檢舉交通違規總件數超過30萬件...(恕刪)


原來台北市的檢舉交通違規總件數30萬件是你認識的10個檢舉人啊......失敬!失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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