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一年後,我開始選擇靠左開,把右方讓給右轉的車
因為,在下匝道前真的很塞、很塞、很塞,才想說趕快分解車流
可是自從下匝道前立了「禁止併排」的告示之後,我開始猶豫了。
今天看了這篇,我想,我會開始排中間了,畢竟被檢舉,一張也是不少錢的。
其實,早上上班時間從鳳山要上台88往東時,很多車都會從內線
插隊切入外線規規矩矩排隊上匝道的車流。那才真的是令人氣憤的。
趴趴吳 wrote:
這樣請問有影響到樓主行駛嗎?
在不影響任何人的狀況下加速將車流分化
警察都沒說話了
民眾還要檢舉?
那樓主告訴我車牌
我跟在您後面,如果有任何一次"停紅線""併排停車""轉彎未打方向燈"
我就來檢舉...
我實在是不懂現在檢舉的用意到底是要讓大家更好還是要讓社會更對立?
不好意思...發點小牢騷
有沒有違規我認為是讓警察判定
而讓民眾什麼都檢舉的狀態下
只會讓警察更忙,而影響做原本該做的事
我們任何人都不是神,總會有犯錯或不小心的狀況
何況台灣地狹人稠,在不影響他人及所有人的安全狀況下互相一下
這樣讓社會更好,這樣才是向前發展
現在搞得連人民都要彼此互鬥,檢舉來檢舉去,這樣社會怎麼會進步??????...(恕刪)
沒錯
台灣交通會爛成這樣
都是檢舉人害的
都是檢舉人造成社會對立的
有沒有違規都是檢舉人自己判定的
都不是警察判定的
應該要讓警察判定有沒有違規才是阿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