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現行法條 對各車種 再加重!!罰單(金額高一點)是教育 良好行車安全的好方法之一大多人不想跟錢過不去 比方說常常看到的違規紅燈右轉 機車2700 汽車5400 大車8100闖紅燈 機車5400 汽車10800 大車16200國道基消 就是 6000 起跳皮皮的不繳 無誠意解決罰款 就是去關了!!
若是高速公路作出較高的分隔島,專屬給重機通行且汽車禁開此道不如改成 機車或慢車 專用道不是更好嗎,只要是二輪或三輪都可以上去,且高速公路全線還可再擴建二條單向一線車道出來,促進全國產業發展和就業市場,想想,不如建一條機車專用的 仿高速公路 不就好了,沿著 現有高速公路 旁建條新的路線,有助勞工就業,相關產業皆有生意可作,政府有政績,地主有錢拿,機車有高速車道可走,重機也不用再抗議,
tansywen wrote:因為洛杉磯很少看到重機,所以台灣開放保證一定會事故頻繁?不知道這兩者之間的關連是?? 因為台灣機車數量是每二人就有一輛, 美國有機車的人是少之又少另台灣騎士亂鑽亂飆的一堆, 你懂的, 不想承認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