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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有體傷真的最大嗎

前陣子家人也發生了車禍,
也是無號誌路口,對方機車高速無減速無剎車直接神風特攻隊似的撞上來,
我方在路口前有減速,速度已經將近是停止了,但還是被撞,而且調解不成後對方也是提告。
(交通隊有非常清楚的監視影片)
這種狀況真的是很無言,交通事故應該跟刑法脫勾才對,怎麼會變成現在路上神風特攻隊最大…
初判上面也是對方主因,但因為要主張「零肇責零過失」有點難度,所以變成以刑逼民,騎機車的神風特攻隊永遠是贏家。
knift wrote:
前陣子家人也發生了車...(恕刪)


提告是對方的權利
檢察官起不起訴是一回事
法官怎麼判又是另一回事

在還沒拖鉤前去保險卡實在
對方受傷記得去慰問,然後包個小紅包,記得全程錄影,對方罵你就有證據。

然後和緩的口氣說出你的訴求,看你能賠多少給對方,對方不接受就叫他去告吧!

還有就是你家賓士以後記得保車體險。
剛好看到,給你點食物經驗,供你參考吧

基本上,沒有號誌的路口,雙方就都要減速,雙方都會被賦予一定責任

臺灣的法律要分成民事跟刑事,這部份我相信你懂

所以相對的,責任也會分成民事跟刑事兩種

我不知道確切100%詳情,我單純就你目前提供資訊給予大概看法,你自己琢磨吧


1 該路口沒有號誌,所以發生車禍以後,民事部分的責任,可能需要專業相關判斷,當然一個是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一個就是法院,但法院也是依靠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來判定,所以基本上,全臺灣都是行車事故委員會說了算,最後結果會錙銖必較,也就是可能你1他9或者你9他1 或你3他7,或你4他6,或55,這都不一定,最後民事部分賠償金額就是這樣下去算,當然也不是對方開多少就是多少,這部份我就不詳談,我只能說法院通常給的會比想像中的少很多,但我不細談的原因是因為基本上走到這一步,雙方耗費的成本包含請假出庭,或者鑑定費用,或者其他成本,都已經超過最後能獲得補償的,所以我要說的大重點就是,能在到法院前(就是在地檢署階段時)和解對雙方都最好,這非常重要。否則就是雙輸

2 本件事情部分,民事部分就如我上面說的,至於刑事部分,非常可惜的是,你開車,你基本上不太可能受傷,但他騎車,他受傷,這是事實,所以那怕你在民事上只有0.000001的過失責任,他有99999.9的過失責任,刑法的責任成立條件就是A.具有過失 B.有受傷,所以除非你可以確定你100%沒有任何過失,否則,你的過失傷害罪,一定一定一定會成立,加上該路段沒有號誌....法律會對雙方都很嚴格。所以我對你目前提供資訊,我認為你在過失傷害部分,不太樂觀。

3.你心底一定會有疑問,但是他撞我????為何我有過失????。我只說一種狀況你不會有過失,就是他從天上掉下來或者類似這種基本上任何人都無法閃避的狀況。換言之,就算他現在還遠在200公尺處,他用光速飛過來撞你。你只要還看的見他,你就是要減速準備禮讓他,這部份如果你有舉證你有行車記錄器,有錄下你當時有先在路口「暫停」並「確認左右方來車」後才又啟動,有相關案例是可以免責的,但我想在台灣,基本上應該找不到半個人會這樣做,所以我就先預設你沒這樣做了。所以在其他狀況下,不管你是緩慢通過,或者直接無煞車通過,都代表一件事情「你沒有到路口時減速注意雙方來車」,這部份至少你就一定有0.000000001%過失。加上他有受傷....其他的就如我上面說的。

4.最後我簡單說,關於和解,就是先設想一個你能夠承擔的最大賠償範圍,譬如他車損是5千,你心底認為我最多就是賠償1萬5,超過1元我都不爽,我寧願被判罪,那這就是你的底價,看看對方能不能接受吧。至於你可能會問,大家都賠償多少?相信我,這沒有一個價格,就是你爽就好,我看過有人很阿殺利賠償對方10萬,那怕對方只是淤青,我也看過對方斷手斷腳,卻只拿到一點點賠償,他也可以接受,所以這沒有定價,就是單純看你的Q毛子跟對方的Q毛子,頻率共振點在哪,如果你認為你的上限是2萬,對方認為他的下限是20萬,那我想....就到法院再說吧,反正被判刑也不一定會被關,或者易科罰金也沒這麼多,但,這都沒一定,還是以和解為優先。

5.至於到了法院又是另一件事了,這部份又是另一個故事,不詳談,加上還是我說的那句,能和解最好,到法院依然可以和解,但你的成本已經增加了,又更不划算。

最後,法院易科,一天是1千台幣,如果你被判刑3個月可易科,大概就是10萬左右,其他相關判決網路都有,大概可以知道判決刑度在哪,依照這標準去抓個自己賠償的最大值吧,希望對你有幫助。

PS.
能和解最好!

局外人判斷,目前看起來,如果能談到雙方各自負擔修車費用及醫藥費應該是最好的,畢竟對方感覺不太可能在有受傷的情況下下意賠償你修車費,加上你有刑事的部分,這裡他確實有優勢,除非你對於刑事部分你完全不在乎,那民事你可能有優勢,但如果你在乎刑事部分,你是弱勢的,所以本件,如果能談到雙方各自負擔修車費用及醫藥費看起來應該是你最好的結果。
faithinjust wrote:
剛好看到,給你點食物...(恕刪)



小錢就以和解為重
有保險就用,不吃虧的
頂多明年漲2,3千
還是划算
對方有受傷(過失傷害)...

所以,保險公司所說的2個月,確實是有可能!
(未和解的狀況下)

除非法官能認同你提出無過失之事證,但...很難

再加上民事是"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與刑事又不同(自為審理)。

但因為你有投保第三人,上述你都不用煩惱
就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即可!!
就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即可!!
就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即可!!
*********************************************
對方不賠"車損",只好花3000元申請事故鑑定報告...

再來索賠嘍!

以你的案例來看,路權是相對,並非絕對...

依報告來分擔責任...
faithinjust wrote:
就算他現在還遠在200公尺處,他用光速飛過來撞你。你只要還看的見他


這部份有點疑義,我知道你想比喻而已啦
但如果真用光速來撞到的話
人類極限無法反應及閃避
我認為光速這部份是否可主張無故意過失。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4564075&p=1

這篇樓主可以參考

謝謝大家

看了之後大概有底了

當初會保旺旺有聯是因為他是車廠配合的

家母很相信業務 就全權給他辦理了

後來還很瞎的沒保到車體險 (有失竊沒車體,這到底是...,說是家母說不需要,這就是另一個羅生門了)

家裡都是婦孺沒車禍經驗 一被威脅就有點慌了手腳

的確不熟悉法律,甚至連保險法規也是事發後才撈出來看 (我知道很天啦 >``<)

家母還想說是撞到後面行車記錄器錄不到 就沒拿出來看...記錄就默默的被覆蓋掉了

明明是一個超小的車禍能搞成這樣我也覺得很神奇

目前拿到初判後會先上調解委員會, 釋出和解的善意

他威脅要上我家 瘋狂罵髒話 雖然沒錄到音 我也會先跟警方備案 因為他已造成家母害怕

他要告刑事就給他去吧! 畢竟那是他的權利

車禍就照責任歸屬來吧, 原本想說人有受傷就五五

一直被威脅之後,連七三都不是很想接受,

看圖也知道到底主要錯在誰,

他自己車禍當下也說了句 看到就來不及了 (不就沒減速嗎)

後來對方知道修車費之後才一直在他的體傷打轉
(阿你有體傷,自己也是要負七成以上責任啊!)

不能和解, 真的判一個月罰金那也是認了,刑事走完來走民事吧!

之前有點慌亂, 現在初步大概知道該怎做了

謝謝大家熱心的回覆





knift wrote:
前陣子家人也發生了...(恕刪)


那你們最後的刑事結果呢?

真的是人肉特攻隊最大

他來攻我 我還過失傷人 當下應該也要把自己抓破皮流幾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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