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lover wrote:台灣也是設有很多Stop...(恕刪) 沒錯,路口沒淨空,在閃紅燈前停止線停下來根本像白痴一樣(因為我就會停)因為停下來整個路口完全看不見是否有來車,左右不是被違停擋住,就是商家招牌、住家圍牆。不過路口先停車,就能確保車速確實降低,也有是一點點的小用啦,不過路口兩側真的要淨空。
garf1 wrote:四面的是雙方都是主幹道吧。我還沒看過哪一個國家在大路主幹道上和小路支線的交叉口上在主幹道設 Stop Sign..(恕刪) 呵呵呵。說真的,我不得不懷疑您真的深入美國生活/系統。美國沒有常在講主幹道/支幹道的觀念,這是台灣的觀念。華人常嘲笑西方人,包含美國人呆板,在某方面說,這是真的,也可說是好處之一,或壞處,看如何對待。美國的體制包含法令/交通規則都是以,簡單易懂為主,如此,一般人民及執法者才能確實執行。交通規則就是,遵守標誌/號誌或現場指揮,同時以路權為主要依據。有停止標誌(四面),就照停止標誌,先到先走,不會畫蛇添足,還有主幹道或支幹道的停止標誌。若是所謂的主幹道沒停止標誌,就依據號誌與時速,支道有停止標誌((雙面),就必須停住,等到主道沒車(或因紅燈停佇)才能走。換言之,有四面的停止標誌就是沒有主/支線,若真有主支線,主線就是號誌,沒有停止標誌。您之前說的主/支線+四面停止標誌是可說幾乎不可能存在,因為是標準"畫蛇添足"的台灣交通規則,以"禮讓"而非標誌/號誌/指揮/路權為主。所以,我不得不懷疑您對美國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