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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台灣不嚴格執行Stop Sign ?


Mytexas wrote:
每次回到台灣,特別...(恕刪)

大陸跟美國大部分都可以紅燈右轉,台灣不見得適合
問一下交通專家吧!美國大陸的規則不見得全部都適合台灣小島

iqlover wrote:
台灣也是設有很多Stop...(恕刪)

沒錯,路口沒淨空,在閃紅燈前停止線停下來根本像白痴一樣(因為我就會停)
因為停下來整個路口完全看不見是否有來車,左右不是被違停擋住,就是商家招牌、住家圍牆。
不過路口先停車,就能確保車速確實降低,也有是一點點的小用啦,不過路口兩側真的要淨空。
小路口先停再開,我覺得安全多了,就算有事故,因為速度不快,也不會有生命危險。

反觀在台灣這種小路口的事故,都是有一方搶快高速通過而造成重大的傷亡,這實在是不值得阿。

我寧願先停再開~~
一個甘苦的工人,做著讓自已high的金工

Alen Hsu wrote:
紅燈右轉...(恕刪)


要先建立在「先停再開」吧,直接紅燈右轉會撞到一堆人吧~~
一個甘苦的工人,做著讓自已high的金工
garf1 wrote:

四面的是雙方都是主幹道吧。

我還沒看過哪一個國家在大路主幹道上和小路支線的交叉口上在主幹道設 Stop Sign
..(恕刪)


呵呵呵。

說真的,我不得不懷疑您真的深入美國生活/系統。

美國沒有常在講主幹道/支幹道的觀念,這是台灣的觀念。

華人常嘲笑西方人,包含美國人呆板,在某方面說,這是真的,也可說是好處之一,或壞處,看如何對待。

美國的體制包含法令/交通規則都是以,簡單易懂為主,如此,一般人民及執法者才能確實執行。

交通規則就是,遵守標誌/號誌或現場指揮,同時以路權為主要依據。

有停止標誌(四面),就照停止標誌,先到先走,不會畫蛇添足,還有主幹道或支幹道的停止標誌。

若是所謂的主幹道沒停止標誌,就依據號誌與時速,支道有停止標誌((雙面),就必須停住,等到主道沒車(或因紅燈停佇)才能走。

換言之,有四面的停止標誌就是沒有主/支線,若真有主支線,主線就是號誌,沒有停止標誌。

您之前說的主/支線+四面停止標誌是可說幾乎不可能存在,因為是標準"畫蛇添足"的台灣交通規則,以"禮讓"而非標誌/號誌/指揮/路權為主。

所以,我不得不懷疑您對美國的認知。


我也是回台灣後才發現有甚麼主幹道跟支幹道
問題是~你當下開車分得出來嗎? 請問要怎麼判斷?
斑馬線禮讓行人都做不到了,還見stop 就停?
可能會被後方告故意製造假車禍吧.....
每次我停斑馬線等行人過時,
右邊的大車小車還是繼續衝
很怕那一天害到從我前面過去的行人,被右邊車撞飛@@
沒用呀
那邊交通照樣亂
在LA抓10個人來問 大概10個都會說交通亂象
然後順便抱怨為什麼美國不學歐洲多用圓環Roundabouts概念
台灣不執行的多了去
紅燈超越停止線
逆向行駛
機車行駛(違停)人行道/騎樓
改裝砲管
太多了⋯⋯
為了不得罪選民,一向視而不見,藍綠皆同

Mytexas wrote:
每次回到台灣,特別...(恕刪)


可以麻煩樓主順便把巷口違停檢舉光嗎

每次我停了

可是因為巷口違停的死角

我還是要慢慢探出頭

才能確認有無來車
我騎車開車搭公車 危險的是人不是車 廢禁行機車 重機上國道 燃料費隨油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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