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的行為, 通常也不會守法到哪裡去
賣場裡, 看到亂停, 除了拍照上網, 自己氣得牙癢癢, 這些人根本不痛不癢
在路上, 看到亂停, 拍照檢舉, 就換三寶氣得牙癢癢, 上網公審檢舉人了
shadowlandyu wrote:
不違法並不代表是對的...(恕刪)
沒有說他對呀
stanley_tw wrote:
現今社會 , 很多人 "竟然"
"竟然"
"竟然" 以最低標準為行事準則 , 難怪亂象一堆 .
現今社會 , 很多人 "竟然"
"竟然"
"竟然" 連最低標準都逹不到 , 難怪亂象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