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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讓路邊收費員有準開單的權力


WINNE_THE_POOH wrote:
那乾脆讓路人執行抓嫌犯的能力好了,有必要時還可合法攜槍.

我們老百姓是有"檢舉"的權利(right),但是警察是有執法的權力(power).

所以開單員有權利檢舉,但不能執法....(恕刪)

台北市的交通助理員可以直接開單告發阿

KamuiTokinomiya wrote:
日本有駐車監視員專門開路邊違規停車,不需要麻煩警察過來開單。

要不要下放公權力給民間業者執行就看政府敢不敢做
...(恕刪)

這還用說嗎
當然不敢阿

dhc1473 wrote:
全市、整條巷弄全錄影...不就好了....

搞不好你走班馬線 就超出班馬線一點點 都要罰!! 這樣更好!!我猜你不是開車族...(恕刪)

可以阿
路邊的監視器全部可以用來開單
有違停就直接機槍掃射
有闖紅燈就直接火箭筒射爆
我猜你都開直升機
TVCF2010 wrote:
對啊, 有一次我停在停車格去吃飯, 並排停車擋住了我, 我只能等違規的大爺來開走.
結果我還要付停車費, 違規的車還不用付停車費. 這不給他拍個照檢舉的話簡直沒有天理. ...(恕刪)

不意外阿
停收費停車格保證收費
一小時30元50元一定要繳

紅線併排違停
警察來了九成不會開單
都是勸導驅離而已

找車位租車位買車位的都好笨喔
我也是笨蛋阿
笨到天天檢舉那些違停就是開心
啾咪

警察從併排車輛旁邊經過
一分鐘前就在他旁邊簽巡邏箱
警察都不管了
你算哪根蔥?
呵呵





mewair wrote:
台灣的交通違規絕對可以改善
只是政府敢不敢而已,可能會造成暴動

我的想法也跟樓主一樣,開單不需要警察來

讓義交去值勤開單,穿警衣配警棍就好,
再外帶無線電(以防茲事份子)配合快打部隊

這樣的方法不錯吧??

以件計酬,讓開單員也有獎金可以拿
依目前交通亂象,市區一天開百單以上絕對沒問題

但是上面我說了,效率可能太好交通改善很好
問題是擾不擾民(說政府搶錢之類),就是大家的各自問題了
...(恕刪)

市區一天一百張?
您在說笑話嗎?

我一個人出去車程一小時
就可以檢舉一兩百台違停了
回到家裡剪影片填資料上傳檢舉
兩天都弄不完

市區一天一百張?
你太小看違停族的功力了吧
一個市區一天一萬張起跳還差不多
要不要做而已啦

無能政府一定不敢做
呵呵

汪文傑 wrote:
到處都是警察的生活你喜歡嗎?那每個人都有開單檢舉攤販的權利,
都有開單舉發亂丟垃圾舉發不遵守交通安全的權利,這是你要的生活嗎?

公民道德才是提升素質的最佳方法,開單處罰不過是下下下策,不要老是用這種思維,
舉例來說:警察躲在角落為了開單,開單的目的是為了交通安全,
如果是我我會要求警察事實上應該站在明處提醒用路人以減少事故的發生,這才是積極的作為不是嗎?...(恕刪)

沒錯
應該要用文化教育跟公民道德去約束那些愛違規的車主

諄諄教誨之後
他們一定就再也不會違停的

天下為公世界大同阿


屏東羊 wrote:
每次在路上看到路邊...(恕刪)

讓我猜猜
版主平常不開車的吧?
其實路上收費員很好用
若看到有行人闖紅單
也可以即時拍照開單
有單車逆向騎,也可以馬上舉報
我家附近就連派出所旁都是紅線違停,也沒看過警察開單取締
雙線道幾乎都一線道變成臨時停車場,然後加一台公車上下客,真是有夠塞
台灣公權力濫用古有先例?228菸攤死多少?白色恐佈死多少?不也是所謂((捉耙仔))造成?難道是執政者親殺?真是
台北市有違規停車開單員 不是穿警察制服

大概7年前我機車被開過2次 一次停在騎樓另一次停在汽車格裡被開

好像是是專門巡視開機車違規停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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