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gar!!! wrote:
說真的 轉彎要關門...(恕刪)
我一直都是緊靠路邊行駛,根本就沒有想說要留縫給機車鑽;
如果有縫可鑽的話,怎麼不是影片一開始就有機車在我右方行駛。
那這樣的話,我反而一開始就會一直注意右方機車...
從後鏡頭影片中也可以看到,這輛機車是從我跟白車之間的緩衝空間切入,
之後就在我的視線死角內,跟我一直並排前進......
我是違規沒錯,但是怎麼會說我沒多注意點....
那如果這不是紅線,而是無畫線的路邊,我還是算違規嗎?
我會想PO這篇文章,是想提醒大家,
有時確認了很多次,但還是會有意料外的事...
不然有誰會自願討罵呢?
因為自己也常騎車開車,所以我知道超車一定是左方超車。
我也知道自己不一定每次都能做到左方超車。
所以我在右方超車時一定不跟車子並行,也會急速通過,
如果發現無法超車,就會放慢速度不再超車。
知道自己要路邊臨停,所以我做了以下動作:
1.緊靠路邊行駛,不讓機車有空間切入
2.打方向燈
3.察看後視鏡跟右後鏡,確認右方有無其他車輛
4.開始慢慢靠右行駛
最後發現,自己少做了"轉頭察看"的動作,才差點發生擦撞....
edgar!!! wrote:
公車停等區本來就是公車要靠站用 機車不應該強行硬要鑽,可是樓主要停的地方照理是不應該停的, 我個人認為機車本身沒有任何錯
大部分公車站位都是在外側車道上,差別只在於一個是公車靠站,一個是路邊臨停
我認為這不影響機車要從左切的行車方式
當然機車體積小,從右切很方便,但也得留意汽車動向,不要陷自己於險境
尤其是樓主已經打了燈且有關門意圖的狀況下,更不該擠右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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