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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為閃避前方右轉車輛打滑摔倒,未碰撞,能向對方請求賠償嗎?

會不會有案外案?

間接掀了路旁鐵皮屋是違建
應該是這違建蓋得離譜 建議樓主與店家求償 順暢檢舉 線應該早有了 那邊車子隨意出來容易造成其他機車危險
機車專用道, 不管是不是權責單位規劃錯誤, 小客車都不能跨越或行駛, 這是常識吧~
沒人知道最後會是什麼情況. 但要如果是我會申請車禍肇事鑑定,
然後把所有花費+損失的金額(有單據部份, 有證明文件)+
6萬 (最少2個月罰鍰), 動之以情跟他在調解會索賠. 反正最後他大概要是要出這個金額呀.
不要就只好吉了. 讓他去跟法官說一說, 看法官會不會相信這沒因果關係.
(如果要吉只好把金額提高了. 連精神賠償都加進去呀..)
今天就算他把車停在車道上(不管是不是機慢車專用道), 害人不小心嚇到摔倒也是要負肇責的.
何況他是動態的車, 還自稱"打了方向燈".
也許下次他這樣的行車方式會害死一個人.
@_@ 天天騎車的話還是多保一點呀.

simon074 wrote:
正常來說應該是不會有車要往路邊轉的
開店在那個位置也是相當奇妙...(恕刪)


也不奇怪啊
違規營業的機率不低
土地極可能是農地

Winifred007 wrote:
家父今年1/6晚上...(恕刪)


他應該跨越雙白線了
針對這點
樓主的父親大人有在上班就應該有保勞保
假如這是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車禍
就可以申請勞保理賠
猜測性的回答.
雖然是汽車跨雙白線右轉後, 致後方機車自摔,
汽車本身的問題是跨雙白線,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十二款:
汽車部份裁罰為600元~1800元。
以及汽車進入慢車專用道的違規情事,雖然機車是因汽車右轉致機車自摔,但如果機車本身有保持安全距離
及隨時注意週邊狀況,應不會造成自摔的情形,雖然汽車之發生有客觀上相當因果關係之車輛,不以與機車有直接碰撞為必要。但機車的責任應不致於0。

至於道路規劃,說真的,有太多地方都是如此,真的是規劃很爛,
不過非我們
個人能處理。且也無法到可以申請國賠的地步.
連道路旁的屋主,商家,都不需要來賠償.因為不關他們的事.

目前只能自己去申請鑑定及找尋更多的證據等等了...這需要時間與精力.祝順利.
如有進一步訊息,還請原po更新,讓大家了解,及盡力協助.
幾個點....

1. 道路規劃是否錯誤,不必討論,因為那不是你的事。
2. 雙白線,是不能變換車道的。
3. 不管怎麼樣,直行車先行,那邊不是路口,又是機車專用道...既然判決上寫各執一詞,雙方任何說法都沒有紀錄下來,那麼樓主當然執對自己有利的說法:對方突然切入機車專用道,導致您父親閃避不及。

光 2. & 3. 兩點,照片上汽車就是壓在機車專用道上,機車在後方就是倒了...對方汽車車主要怎麼講,自己才能對自己有利呢?

另,如果筆錄就只這樣寫,那這員警也有點誇張,直接就寫各執一詞,而不是把雙方說法寫進去.....

到交通事件裁決所去談吧。


我十年前遇過那種車子停在路邊卸貨,我機車轉彎過去經過,貨車司機突然把門打開,導致我撞上跌倒....貨車司機也是緊咬是我騎太快... 但我就咬著他卸貨暫停的地方是紅線,不能停車,又突然把車門打開,導致我跌倒。對方死不認錯,後來進交通事件裁決所,判定對方違規在先.... 事後賠了我所有要求的金額跟因傷無法工作的損失 + 請對方車行老闆帶司機來道歉。
其實就保險公司的理論,只要是未碰撞,基本上是不予理賠的。我也可以坦白跟你說,受理歸受理,理賠歸理賠,請做好最壞的打算。
保險的部分如果本身沒有保一些意外,勞保住3天以上有補助,基本應該算是上下班途中。
至於能不能要求對方賠償,如果保險公司說了不賠,對方也不會賠了,他有道義上的責任下車看看,但卡在未碰撞,頂多吃罰單..
結論,請往勞保的方向去找錢。
沒撞到,但是有因果關係,而且騎士受傷了,姑且不論肇責幾成,過失傷害應該告得成,轎車駕駛應該要趕快和解才是,但是也希望令尊不要獅子大開口,對方有認錯,陪個醫藥費+紅包就好了,騎車本來就有風險,人也難免運氣不好,給對方一個機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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