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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車行駛轉彎專用車道罰款600元後心得

jasonlin8888888 wrote:
大力支持您啦!我每...(恕刪)
這種路往外切就A到機車了啊

應該像樓上高雄三多一路小黃逆向那邊那樣畫法
真不知道那些官員明明很清楚台灣機車多
為何還會覺得樓主那種畫法沒問題
Lantis3023 wrote:
今天到監理所繳直行...(恕刪)


變換車道本就應打方向燈

寶寶嗎?

台灣標線都畫假的啦!愛走哪就走哪,切西瓜不打方向燈也理所當然爾

像這種路口標線,有幾位駕駛會依標線打方向盤? 無車時馬都直直切西瓜

北市建國南路一段與仁愛路三段路口

兩輪在內側兩車道不時會被內側兩車道四輪給逼車
台北市辛亥路往南,二殯前過最後一個紅綠燈那段才扯,
紅綠燈前後都是三線,我開中線接中線,右線接右線,常常被左一個線道的不打方向燈直接切過來差點撞到呢!
還怪我違規,不打方向燈被檢舉不要怪別人,跨車道線就是打方向燈。
實在是太驚訝了...難怪台灣路上一堆寶!!!

跨線就是要打燈, 轉彎就是要打燈! 很難嗎???

台中的確是有些路段畫的不太漂亮, 但是要是大家都照線開, 跨線打燈其實就會順順的...

可怕的就是不知道哪來的80%的人去哪買來的駕照, 不照線開不打燈...

每次回台灣開車都要抓一下各地民情, 台北市區大馬路大概有70%以上懂照線開, 換線打燈(很多亂鑽的車都是黃的....)

台中的話我覺的五權西算是畫的不錯的(可能是路幅比較足夠), 有幾個路口路幅不夠也是跟中清路一樣(不過中清路一大條大部分路口都滿驚險的, 突然內線就變成左轉還不一定有分插線進中線, 要馬你要很熟那邊的路之道要先打右轉轉到中線, 不然卡死就是你!每次回台灣都要適應一下...

真的很希望五年十年台灣人的開車素質會提升, 減速, 禮讓, 注意號誌標線, 這樣即使路幅不大大家也是安安全全, 開車簡簡單單順順暢暢的~(在美國日本鄉下也是滿多小路, 或是路幅不大乾脆會縮減成雙向各單線車道, 中線就分別畫左轉區或是就淨空, 其實開起來真的又順暢又安心的)

拜託! 跨線打燈!!! 從這第一步做起!!!!
Its me. Its my style.Stay ture.
Lantis3023 wrote:
今天到監理所繳直行...(恕刪)

一堆天兵官員在管理我們的交通動向
真是夠了

小小的台灣卻連交通標線、號誌都亂七八糟
也不想學先進國家作法
PS:不過換車道要打方向燈是基本常識
這個狀況我深有同感, 基本上就是公務員腦袋不用的關係, 內側直行車道開著開著, 怎麼變轉彎車道了, 原因(1)偷懶或路寬不足以增設左轉道 (2)公務員腦袋不用, 這種狀況很容易出車禍, 至少標示一下, 提醒用路人前方車道將變左轉專用道, 請直行車及早靠右

個人覺得這個設計有問題, 如果沒有指示號誌說明前方直行車道將直接變成左轉彎車道, 那麼公部門是有過失的, 大可以去申訴, 理由是號誌引人錯誤, 前後予盾, 內側直行車道速度較快卻叫人急停等待左轉車, 違反直行車路權優先的原則(也類似路口紅綠燈只要有一個故障不亮就可以去申訴的概念)

Lantis3023 wrote:
今天到監理所繳直行...(恕刪)

雅客山莊 wrote:
考照知道照線走~~...(恕刪)


終於看到一個董交通規則的了!
開車沿著車道走是應該的!
變換車道就要打方向燈,是理所當然的事!
原本兩個直行車道,即使到了交叉路口多了左轉專用道,還是只有兩個直行道。
內側變換到外側、外側要變換到內側,當然都得打方向燈。
怎會有這許多寶貝...難怪交通會混亂!

這只能怪員警不執法,政府不宣導啦!
http://blog.yam.com/charles629
跨線變換車道就要使用方向燈,這有甚麼好意外的嗎?

還有啊,檢舉魔人不是第一天就變檢舉魔人的

行走在路上一堆違規,搞的守規矩的人需要讓這些違規的人

時間久了,大家就會開始檢舉,而且會越來越習慣檢舉

既然都有拿到駕照了,那法條應該都知道了,

只要守規矩,就算後面跟了一堆檢舉魔人,又怎樣,也不會影響你的生活
Lantis3023 wrote:
今天到監理所繳直行...(恕刪)


變換車道打方向燈,我贊成,但看樓主劃的圖..........

這....根本是道路設計和交通標誌劃設的問題,跟駕駛人關係比較小。

大家不會覺得這樣設計很奇怪嗎?????

看樓主劃的圖,兩車道可以變成三車道,除非是道路變寬,否則哪來的兩道可以變三道,這根本違反「物質不滅定律」
所以哩,看樓主劃的「最外車道」,原本應是機車道,結果這交通單位展神威,硬將「外車道」劃向左前方,跟機車道結合,
試問,很多大大都說這駕駛應該跟著路型走,那原來的機車道勒?原來的機車騎士勒。機車是不是就開停車不准再騎???


上面有位大大有放一張兩車道變三車道和三車道變四車道的相片,形成一個強烈對比,在下方的應該是正確路型規劃,上方則是便宜行事。

台灣這種路型設計很多,政府也不管,警察也不反映,正義達人拼命檢舉,機車騎士死命繼續騎,我們用路人真的是......要更加注意,當自強。
fluka wrote:
內側往理論上可中線開的那台...(恕刪)

理論上可以不用,因為是順著引導線行,算是沒變換車道。
至於原本外線如直行中線,算是有越線變換車道,所以要打方向登。但我在進化北路梅川東路口觀察幾分鐘,發現沒有一輛車有打方向燈,所以算有點違反人的慣性。不能完全怪罪駕駛不遵守交通標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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