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AP制度的功能不是用來[審核]車輛安全性來決定可不可以上市
而是公開測試資料讓購車民眾了解預購車輛的相對安全性
所有可以測試NCAP的車都是經過法規碰撞通過的車
NCAP和現行法規碰撞審核目的不相同也不互相排斥
國外有NCAP制度的國家都仍靠法規碰撞來決定夠不夠安全可不可以上市!
國外制度上NCAP即使只得一顆星的車
只要通過法規碰撞及安全審核都仍然可以上市販賣
所以我認為不[應該]將國外NCAP制度視為安全把關的制度!
台灣當然可以自行決定要不要將法規碰撞和NCAP系統結合
但那應該是世界第一次
還要看看細部上該怎樣做
NCAP和法規碰撞的討論之前就有了
連結
不再多說
我始終不明白
一般人對機構黑箱的疑慮
以及對政府政商勾結的懷疑
有任何法可以解決??
即使設立新NCAP機構
那不是另一個當箭靶的[ARTC]?
制度上的修改和法規標準的更動其實都涉及專家和政府態度
不然就像之前的公開撞擊資訊的提案
政府一句[沒有迫切需要]的官腔就應付掉了
PS:美國的NCAP是NHTSA的測試不是IIHS,但台灣人好像只知道II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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