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經路口看有無分主幹,支道,有的話主幹道有優先轉彎權沒有的話,路口閃紅燈讓閃黃燈再沒有的話左方讓右方以上跟一般轉彎車讓直行車(這是相同道路下才成立)是不同情況。題外話,主幹轉彎優先於支幹直行,不是所有直行車路權就是最大
Youshouldreborn wrote:但台灣有幾趴的駕駛造規則開車,連轉灣吃到對車道,最危險的,都被認為應是微罪。方向燈都不打,會去看左方、右方?實務上,無需賣弄煩雜條文,記得: 停、聽、看,就可免掉很多新聞。...(恕刪) 是啊以此類推凡事各憑良心也就不用法律條文了
昨天晚上剛好遇到這個情況分享一下想法情況剛好是T字的下面左轉和T字右邊左轉我是T字右邊的車通常遇到這種情況大部分是在小巷道沒紅綠燈所以T字下方車主要確認有無來車通常會開比較靠外面即使我的路權大我要轉過去是有難度的只好還是禮讓對方先過只能說雖然是規定還是得看實際情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