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胸部 wrote:就目前公開的資訊是這...(恕刪) https://newsroom.uber.com/taiwan/uberfactschi/這邊有回應你的疑慮了其實他就是個 手機app 服務. 登記資訊服務我真的不覺得有什麼問題
GEORGE YELLOW wrote:https://newsroom...(恕刪) 台灣大車隊也有APP服務,兩者差異為路線顯示、線上扣款、評分服務,其餘對乘客沒什麼不同當然車型有差UBER講那麼多基礎上還是開車載人跟計程車沒兩樣那共享服務是指特地開車載人至目的地收費哪來的共享?且國外大部份也是非法經營的,只有少數國家能接受,多數也是反彈很激烈不過就依靠點APP就叫資訊公司,那開車載人的行為算什麼?以前沒APP只能打電話叫車,那計程車較大的車隊應登記為 電話行銷公司 或是 線上顧問公司嗎?
講一堆廢話濃縮一下,講白一點就是,只要抽佣其他不負責任的公司「不納管、不納稅、不納保」,為什麼老是要拖小黃出來嘴,在講那隻牛硬要拖隻馬進來談,小黃是另外一個層次再談,既然要走人,記得之前罰單還沒繳足的要繳,後面還有2億多的罰單也別忘了,都看得出來是不負責任的公司,想必拍拍屁股走人,會繳罰單嗎?
我沒有胸部 wrote:營業登記的部分是以網路業的非運輸業登記很簡單的對比是如果我用垃圾清運業登記然後銷售食品給你你覺得這樣對嗎?...(恕刪) PCHOME、Y拍上都有人在銷售食品,他們作為平台是有登記成食品業嗎?如果沒有,你覺得這樣對嗎?政府一直拿著幾十年前的舊思維去逼UBER成立計程車行,這部分其實很有爭議。否則就算UBER全部找來合法計程車來跑還是一樣違法。反倒是駕照方面是UBER和政府可以一起輔導的。
mandy yen wrote:講一堆廢話濃縮一下,講白一點就是,只要抽佣其他不負責任的公司「不納管、不納稅、不納保」,為什麼老是要拖小黃出來嘴,在講那隻牛硬要拖隻馬進來談,小黃是另外一個層次再談,既然要走人,記得之前罰單還沒繳足的要繳,後面還有2億多的罰單也別忘了,都看得出來是不負責任的公司,想必拍拍屁股走人,會繳罰單嗎? 小黃當然是另外一個層次但是付錢從A地將人載到B地不是跟小黃很像?如果都只是相同的功能價格卻比較便宜,消費者當然會選便宜的所以就排擠到小黃啦,小黃當然會不滿若UBER完全合法且比小黃貴(政府要先修網路運輸業法案)小黃還會上街遊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