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oking wrote:今晚在信義區微風松高...(恕刪) 臺北喔?那我可以跟你說,我只是開Kuga 有時真想一車停兩格,臺北停車格設計都有問題,我曾去大稻埕公園地下停車場停車,車子能停可是人下不來,也曾去某個國中停車場停車,我能下車可是我右邊那台就不能上車了!大稻埕某國中
歸依三寶 wrote:發生什麼事了,喔~...(恕刪) 你以為回你老家大陸這些狗屁倒灶的事會比較少阿....lol 笑死了 隨便來個影片給大家笑笑 youtube以你14E人口你以為發生有的沒的事頻率會比2300萬人少嗎..哈
每輛停車位為寬二.五公尺,長六公尺;大型客車每輛停車位為寬四公尺,長十二公尺。但設置於室內之停車位,其二分之一車位數,每輛停車位寬度及長度各寬減二十五公分。 (這是內政部的營建法規)為什麼停車場 劃車格不以標準 (寬二.五公尺設置) 一輛2米車寬的車子放入寬減二十五公分 再減10公分標線 合乎法規的標準減寬停車位 隔鄰又是停放寬體休旅車 縱使他停放正中 如是駕車者又是一噸位不合標準 要他開車門下車 當然會顧慮了政府為何不硬規公共停車空間以最大極化寬二.五公尺設置呢? 更何況有的停車位 還不到窄的標準車位
TAOKAS437 wrote:每輛停車位為寬二....(恕刪) 樓上說的沒錯,問題出在臺灣的營建法規,包括停車位,雨遮,公設...等等問題,修法時往往被建商綁架,搞成不三不四的.最近的例子,電業法與勞基法又被綁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