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鳥光 wrote:這位樓主別的不說,針對您講的第一點您的路權觀念不對喔!!直行車路權大於轉彎車!!不是打了方向燈就要轉過去!應該確認後方無車才能過後方一直有車來,抱歉~請您繼續等下去,因為直行車路權大於你 直行路權大於轉彎車,不是在前後車關係時適用。若是同車道,前車已打方向燈準備右轉,此時後車從右側強行超車,若碰撞。會是以後車撞前車來看、或右側超車引發事故,後車佔大部份肇責,甚至全責,別以為機車胡亂鑽,永遠是對。
RMIT.E.E. wrote:其實跟三寶講一個重點就好 . 講太多反而完全當而邊風那就是....."靠邊" ! 光靠邊騎就可以少掉80%的出事率..(恕刪) 你知道多少汽車公車停路邊佔據機車道嗎?你知道多少駕駛座不看後方就開車門嗎?你知道路邊常常一整條都是水溝蓋挖馬路高高低低像坐雲霄飛車還隨時會掉下來嗎?我也想穩穩地騎在路邊啊,右轉還比較好轉咧,奈何現實環境不允許我穩穩騎在路邊。
以本影片機車第一個案例15樓說的是對的其他四輪至上的,別再鬧了這台貨車擺明就是硬轉過去的別以為你打了方向燈你後面的都要讓你你右邊還有車你就要讓他別自己翻譯法規不然你自己找台這種在你右邊的機車來撞然後po出你勝訴的判決再來講。我朋友比這樣還安全的右轉是機車從他右後方向燈撞了摔倒跟我辯半天不服氣等到保險公司一來看就說賠!他才甘願辯輸我。網友們千萬別被誤導了鞥你要右轉,就是要確認右邊"完全"安全不要撞了才來哭哭啼啼賠錢這個就叫應注意而未注意
個人比較想知道台灣的機車道到底是不是停車場,老是看到一堆車停在機車道個人比較支持用車速和行徑方向來分車道而不是用車種,就算限速一樣還是有人習慣騎5-60也有人習慣2-30 這部分改變應該能減少亂象吧另外三寶應該是個人行為而不是以車種為依據騎車是三寶能保證改他開車就不會是三寶嗎
影片中與15樓回樓主的是兩回事....影片中.機車篇第1段是貨車的錯...引述15樓所提到:"不是打了方向燈就要轉過去!應該確認後方無車才能過後方一直有車來,抱歉~請您繼續等下去,因為直行車路權大於你"也就是說樓主在第一段已經個人解讀錯誤.但15樓又湊合上去接話並行車輛與後方車輛是兩回事....影片中.機車篇第1段貨車要讓右方的大重與普重男騎士而不是後方的女騎士再者.機車篇第2段.也是休旅車強行在慢車道直行去擦撞到一開始就出現的白帽騎士但卻放在機車篇也是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