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政府公立停車場,看到停車格停進去也被趕出來啊!還好後來有是導引到專用區域只有兩格,後來才加的,不然真的很怪,法律不是政府定的嗎?應該所有格子互相都可用啊。如果有設優先或專用,就站不住腳,但問題沒有設為專用時?誰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