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dy yen wrote:
這麼好的話,那你是...(恕刪)
合不合法,要制度何種法令管理,關我老百姓屁事,
我當一個消費者,使用經驗就是小黃完敗,Uber全勝,
建議政府先制定法令管理小黃,
畢竟小黃比Uber多,而且亂象叢生,
還有為什麼小黃可以免稅?燃料費要不要趕快隨油徵收。
星幻 wrote:
現在要檢舉Uber的部分當然不是道路違規
而是違法上路
就像之前新聞中報出來的,某個民眾用釣魚手法叫了一輛Uber後,趕緊聯絡監理所的人到場
然後該Uber司機就被重罰了…
以後再下去說不定這種事監理所的人員自己就能從頭作尾操作哦
各位Uber司機們,有心理準備載客載一載發現對方竟然是監理所人員,然後車資時順便一張罰單附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