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jill wrote:
總之一直收到前屋主...(恕刪)
1.
重要的信件(法律信函)會寄戶籍地址,你也做過強制遷出了
所以根本不用擔心
2.
罰單過期,那也是當事人的事,逾期就一直加倍,到最後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通知也是針對當事人戶籍地
所以也沒你的事
當事人說沒收到信,因為你沒轉給他
不用想太多
如果一句沒收到信就可以不用繳罰金跟規費,那你真是太小看政府收錢的效率了
我剛搬進新家時收過幾次前屋主的信,帳單,郵局掛號,小孩的成績單
我有轉交給前屋主說,畢竟之前交易溝通還算愉快
然後跟他強調記得要去改地址
我自己是給他半年時間,之後,我再收到他信我就直接撕掉了
他也不是笨蛋,一些重要的帳單交易明細跟小孩成績單,都改掉了
剩下一些不重要的傳單,會員DM,就還是沒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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