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h0564 wrote:
這種案例吃虧的一定是汽車,有沒有保險
有的話出險,沒有的話,談和解吧
而且對方是一下子要告過失傷害,還是調解完金額沒談好才開始要告的呢?
重點,先去探探對方需要的金額,錢可以解決的,快點止血吧
我之前也被 過失傷害 威脅所以不得不妥協和解
馬路上一堆機車不怕死的橫衝直撞應該就是靠這條撐腰
楊安禾 wrote:
我也是這樣認為,所...(恕刪)
楊安禾 wrote:
我也是這樣認為,所...(恕刪)
楊安禾 wrote:
想請教各位,日前發生交通事故,我方汽車行駛最外側車道,於下個路口(非事故路口)準備右轉所以提前切入外側車道已在車道內,直行並準備做關門動作,閃了一下方向燈,車身偏右此時聽到煞車聲(對方可能以為我要右轉),準備看後視鏡時正在轉頭,就看到機車滑至我方右前側,當下我立即停車下車查看,並問騎士需要救護車嗎?他說不用,同時我就打電話報警,剛打完電話,對方就說需要救護車,我也立刻叫了救護車!筆錄上我是堅持直行。
現在問題來了!初判表的分析內容是無科學證據可以佐證雙方行駛車道和碰撞前的相對位置,因為對方有受傷,所以告我過失傷害,想請教各位對於警方的現場圖有什麼看法?汽車車體沒有任何遭撞擊的痕跡,只有一道約10幾公分的黑色擦痕(可能是機車騎士的安全帽或是把手造成的)
想請問這樣算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還是我跟他是前後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