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6021 wrote:開車守法很難嗎? 你...(恕刪) 不是喇叭不能按 是有需要按到那麼急嗎不要一種開車就是老大的心態 說真的兩邊沒好到哪去那種按喇叭的方式 任誰聽了也都不會爽 你按的人也不會爽到哪再說了 他也沒有違規 你只是不爽他像隻蒼蠅跟在旁邊昨天遇到計程車好像馬路他家的 想在路邊迴轉 也不看看有沒有後車來就想轉像你那樣按 說不一定他還故意檔車不讓 我是長按(2秒左右)兩聲台北就是車多到處塞 心情也不會好到哪 要氣真的氣不完尤其是假日周末 三寶特別多
我更想知道今天如果是白牌的機車,你也是一樣放在網上要大家幫妳按讚嗎?如果是,我期待妳更多的作品,如果不是,那要反省自己是否也重了紅牌魔病。我是看了很多遍,覺得妳按太多次了,車上感覺又有小孩,真的不要那麼急。
tunglu168 wrote:原來要就告,讓他背一條不要就忍,讓他下次有機會比到更大條的千萬不要讓別人有學習反省的機會 1.可能剛好半年多前 在這網站上 也受一江湖敗類落井下石 趁機公然侮辱。(但因這小鬼不管是出於真心或虛情 也曾經自以為是的要我去拜月老‧‧‧ 所以半年來我始終猶豫該不該告他)2.朋友孩子說一定能成。 成大法律研究所畢。 另一同學是刑事小隊長,也說一定成。3.但因最近實在忙其它感情事好心煩。 可能已經超過六個月法律追溯期‧‧‧4.就算我是過路人角色,也不太喜歡樓主這樣叭。 (你以為是在叭計程車 我若是騎士 也會覺得你是在叭我)況且 輕點一兩下提醒計程車 或閃個燈 都可以。 不用緊張到叭成那樣!如你所言 解決事情的辦法有很多, 狠心一點的就檢舉重機騎士?(如果真的那麼不爽他) 或整個跟著他 檢舉他?也不用爭的面紅耳斥 或到警局認識一下。 (我個人是覺得可以當下以男人跟男人間 公平較量的模式來解決。)5.若是我的話 他要卡位進來 就讓他卡位了。(很多重機 有時覺得自己是汽車 有時又覺得自己是小棉羊。)6.計程車部位 輕點一兩下 提醒一下就好,不必叭成那樣。7.以上是我幫我好友小月月PO心得文的。 他說 如果 總存款可能有個四五千萬以上 遇到一樣的事 就是盡量尋求和平。 不攪心。(因這確實是小事中的小事)倘若是那種惡意飆車 酒駕 或行逕極端囂張 不管其它用路人死活的‧‧‧ 小月月就比較會以黑暗方式出手(可能是很暴力的模式)(除掉一惡徒 保全大部份善良人的安全, 還是得為。)tunglu168 wrote:回想起來,那位機車車主看來很年輕年輕到好像不知道公然侮辱是可以背個前科的 我個人很羨慕他。其實有些時候 我也很想對很多四輪、二輪的比中指,甚問候祖宗十八代。有時則是想直接除掉這些‧‧‧但就是考量到你說的 法律問題。 而 只能一直憋憋憋! (通常我會討厭的 實在都不是好人。 未必是大惡徒 但不是好人!)你得確定影片清楚 有錄到是哪根指頭。 搞不好他是比姆指?就像你被他激到 "大家到警局認識一下" 這也是氣頭上的話他被喇叭聲激到(誤以為你叭小黃 是在叭他?但你真的就是對小黃嗎?) 所以對你比了(可能是姆指 可能是食指 可能是中指?) 這也是氣頭上‧‧‧實際上都是一樣 一般人類的自然性情反應。 (像我的好友小月月 就不屬於是你們這類一般人。 可將怒氣完全藏住‧‧‧ 之後再不留下證據的地點 一次性爆發! 他是沒老婆沒孩子 比較不用考慮太多。 而且下手的 都是惡人等級,於情於理都該出手。)如果沒先激到他,他還如此! 那我就會生氣。 但如果是我不小心激到他 導致他有當下反應 我會衡量‧‧‧ 再看總體(譬如這十分鐘交集 他也騎的很好 守則, 或許可能當下有什麼狀況才必須突然卡位。 那我會覺得是我問題比較多。)-也還好你遇到的不是這幾年那幾例,可能當你在等紅燈時‧‧‧ 我幫你找新聞好了。 參考一下!http://news.tvbs.com.tw/local/617425甚現在好像很多最低階的江湖敗類小混混也都有管道取得槍枝。(我曾在一極偏僻地點遇過兩個拿把槍的死小混混,當時也是在考慮 若當下除掉這兩個,我可能要賠幾千萬,還得被關十幾年 甚或無期徒刑‧‧‧ 所以當時 我只能忍住 無法動手! 非常可悲!)就是說,大部份都是守法之人! 但以你的行車整體FU,還是要留意極少數會遇到身上帶槍帶刀,搞不好事後又能以什麼精神疾病為由全身而退的‧‧‧有時得考慮一下 太太 孩子 將來 誰會好好照顧她們? 這些 或許也有可能發生之事。(但機會不大啦! 大部份人都蠻理性 或是吵吵小架‧‧‧ 就怕遇到極少部份。 不管結局怎樣,都是輸。)-不久前那則什麼鬼碾米廠富少 只因為前車開的慢 就將前車那駕駛砍到一輩子都廢掉了(從新聞判斷 應該是最前頭的車在打line 或看手機 導致後面車流‧‧‧ 被砍的那位 真的是非常無辜)到了現在 多久了 鬼碾米廠富少被處死了嗎? 就算判 能關個幾年而已?富? 家屬賠了幾千萬或幾億出來了嗎?唉‧‧‧ 塵世間 這些不平之事 實在太多! 若這鬼碾米廠富少能無緣無故受一俠士處死‧‧‧ 於情於理 都說的過去!could5566 wrote:看你落落長的講了一...(恕刪) 他們都叫我落落長! 其實我已經打了兩三百萬字在零一了。只是最近退隱江湖呢。我比較走邏輯路線,會去推斷出所有原理。
在41秒的時候機車已經在你右前方(即使是對方錯在先)但這時你只要放開油門稍微讓一下不到2秒就過去了你卻偏要關人家門還狂按喇叭搞得雙方都火大這樣有比較好嗎?我也是開車的,在路上若真的遇到有人要切進我的車道只要對方態度不算惡意通常鬆個油門讓一下過去了經常在網路看到這一類的影片雙方就為了搶那短短幾秒的時間互不相讓實在有必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