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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請幫解惑,和解書切結書

版主剛出社會嗎?這種自找麻煩的事也做

對別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阿

照車禍的程序走就好了嗎
下次第一時間就找保險業務員,最有保障
建議樓主去政府單位詢問免費律師 ( 要早點去登記 )
人性並不見得那麼不堪,我曾經追撞前車,為了不阻礙交通下車我只跟對方說全權負責,車主是一個爸爸也沒多說什麼,什麼都沒簽沒報警只留電話,對方車修好我直接去付賬了,雙方沒有什麼爭議,維修單也很合理(記得是八千多吧),倒是我很過意不去造成對方的不方便

當然,肇事正確處理是沒錯,但對方一定會賴嗎,也不要預設立場,既然該做的都做了,這社會大家新聞看多了
jon8395 wrote:
人性並不見得那麼不堪...(恕刪)



我跟 j大 一樣的情況⋯^_^
十多年前 也是自己未注意追撞前車
我下車 直道歉⋯=_=
表明全權負責,請先修車後報價
當下各自留下名片~各自解散 未報警!
因我們雙方分隔南北二地
所以修車也雙方信任就完修
對方報價回傳~~
我全額匯入,和解結束^_^


但想想 那是十多年前的 人性~
現在如不幸遇到,也是要秉公處理⋯⋯



傻孩子,下次記得要報警!!!!

不過認真看看你真的有點不利的...

和解書的時間點比切結書的時間點還早,切結書上寫明:等到甲方修理完畢後和解書才生效

重點是和解書簽完代表的是已經和解完畢...所以有點矛盾,哈哈!!



你確定對方沒受傷 ? 不過他還算嫩 ,只要擦傷就能告你 ,倒頭來換你傷腦筋 。
tmaxtmaxtmax wrote:
各位前輩大家好本人開...(恕刪)


人性在出事的當下,會把自己最軟弱的一面表現出來,以求自己脫身。

事過境遷之後,則會顯現出自己最狡猾的一面,讓自己脫身。

所以,任何車禍事故,絕對不要婦人之仁,該報警依法,依規,依保險處理就處理。

因為當下的台灣,人心不古,早已將誠信拋棄腦後,以眼前之利燻心,以利己之益私己。
小弟出社會約五六年
可能經驗真的不夠
當時我也有通知我爸
我爸也說沒關係,對方會賠就好
回家我們父子倆被我媽和我女友唸個半死..哈哈

不過經過這次
我跟我女友說
再有發生類似事情,就提醒我這次事件
我就絕不會心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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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謝各位前輩的意見及經驗分享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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