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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光客運惡意逼車意圖蓄意謀殺

1、法官很難判定被告有"蓄意"殺人的意圖,若是不幸被撞死,被告也最多是判業務過失致死判二年吧
2、車禍撞死人真的判太輕,若是故意想殺某人,撞死他再裝無辜,最多判二年而只要坐一年牢,CP值超高
3、別拿自己的命去拼,死在交通事故的命是最不值錢
建凱 wrote:
旁邊如果是台賓利,...(恕刪)

賓利有出機車喔?
看看這兩部要爭路權的機車
別人機車靠邊騎都沒事
就這兩部最突出
硬要跟大巴擠
這兩部機車肯定比17噸還重
蓄意謀殺?感覺比較像蓄意讓大巴碾

有在客運上班應該聽過很多案例
就我聽過其中一個
機車騎到大客旁~然後不明原因自摔..捲進後輪..肇事鑑定大車無責
客運業道義上給家屬50萬慰問
別傻傻的去拼那口氣~你的命只值50萬而已嗎?
命是自己的,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讓等個幾秒,但不太懂影片4分41秒時,.都要被關門了,還要超越前機車的用意是啥,出事的話別人的命憑甚麼讓您決定

Latios_JP wrote:
國光客運車號 647...(恕刪)


這年頭瘋子很多

蓄意找死的也不少
看到方向燈就像是吃了無敵星星往前衝,用生命捍衛路權給你一個

雖然國光客運不對,又是夜間又是死角,甚至疲勞駕駛!

可是吃無敵星星硬擠真的

你這種行車方式早晚要出事,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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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為有行車記錄器就無敵,

被碾過去的時候,最後一刻會不會記錄?記錄能不能叫出來還不知道。

請多使用檢舉信箱
不要用生命捍衛路權

大車右轉,機車一定要讓的,因為你可能會被夾死
要覺得不公平
請多使用投訴信箱

在這類型的橋樑
這樣的問題不斷的發生

道路規劃與設計才是根本的問題


拆除機車道,才不會有交會問題
下橋右轉車輛才可以提前駛入轉彎車道


不過
說再多


台灣的官員是以消滅機車為基礎再設立相關道路與法規
惡劣駕駛告他吧!
Latios_JP wrote:
國光客運車號 647...(恕刪)
很明顯客運司機以大欺小,草菅人命,我看了都一肚子火,建議提告讓這種惡人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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