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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的概念

違規歸違規 車禍歸車禍

違規就開單罰款,事實是靜止間被撞到

當然是對方賠償啊
應該是兩碼事
紅線違停歸違停自然有交通罰則處罰兩台車
由於你跟朋友的汽車與機車未行駛,不清楚這樣法律是否有肇事責任
有的就會有比率賠償問題

yu_gimmy wrote:
12樓這位前輩就點出...(恕刪)


請教一下,

那為什麼汽車被擦撞都會可以回到原廠要求全部更換??

然後看到大部份的例子, 對方幾乎都要照報價單買單,

鈑金受損或凹陷不代表其功能受到影響不是嗎??
風舞翔空 wrote:
台灣的法律判決本來...(恕刪)


無照駕駛部分我遇過,
我遇過的那次警察對對方無照駕駛部分是另外開單,
事故部分另行處理......

因為無照駕駛不是事故主因。
除非你能舉證這個事故若對方有駕照就不會發生,過程必須一模一樣,
而不能以「他無照,所以本來就不能上路,所以他不應該在那裏」為理由。


當時警察舉例,
一個人無照闖紅燈撞上你,變成有照闖紅燈就不會撞上你了嗎?
反過來,
你闖紅燈撞上無照駕駛的機車騎士,他換成有駕照的你闖紅燈就不會撞上了嗎?


這部分我覺得有理......
笑死人
一台破機車台製台組的塑膠薄殼能多少錢,別人車才痛。
紅線違停不代表對方就可以撞你紅線違停不代表對方就可以撞你紅線違停不代表對方就可以撞你





,,,yes
star922111 wrote:
要說立場對換的話我...(恕刪)


最好是和對方好好談,談到對方願意負責大半部分

這時候就不要計較他怎麼想了,錢拿得到才是正途

就算你是受害者,若你態度太差或是讓人感覺你是故意舊傷+新傷一起撈

屆時調解失敗,鬧到上法院,在沒人受傷的情況下大部分都是被撞的吃虧
籲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台灣人就是貪小便宜又自私
自己用餐方便就好
紅線違停家常便飯
緑茶、麦茶、ウーロン茶、でもやっぱり〜あきちゃ
我覺得這件事情很簡單啊
雙方都違停
先各開一張罰單
剩餘的,就是單純的財損
對方100%

star922111 wrote:
如題想請問一下如果...(恕刪)
star922111 wrote:
原本就不存在的刮傷 我一個都不想留 這樣應該不算漫天要價吧?

多此一舉,機車不刮傷,除非你每天停家裡車庫,都不騎出門


雖然你車靜止,但有阻擋到他前或後是事實,才是有部分責任,
只是比較低而已,並非他要付你100%的修車費用
如果最後判斷他要理賠80%,你是20%

對方汽車應該有保第三責任險 財損,保險公司會理賠你的機車80%

或是丙式 乙式 甲式保險,保險公司會理賠你的機車80%,他的汽車80%

你的機車應該沒保第三責任險,所以你只能自掏腰包。

如果我是轎車車主,你機車只是輕微刮傷,我會建議你不要修

如果你硬要修,假設你機車維修總費用5000

汽車車主很可能也去烤漆+板金+換保險桿 等等的維修費...

假如他汽車維修費用10000

他可是一毛都不用出,你則要負他修車費20%+你機車20%

而且汽車車主不太需要跟你談,都是保險公司跟你談



除非對方沒保第三責任險、丙式 乙式 甲式、
叫對方賠個1 2千塊,你跟他和解
那你拿現金的機率還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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