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致 祖、孫雙亡,可能一天都不必關!!
闖紅燈撞死 祖 孫 , 富千金 15萬 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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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學法律的,
但我國法律過失殺人最高僅2年期限,
雙亡與代價,這實在太不成比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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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花點錢「和解」,可能一天都不必被關,
但對受害家人卻是「永遠的痛」。
如果一毛都不賠,又無財產,兩手一攤,最多也僅關2年,這實在太公平了。
而且,可能關1年就被假釋了!!
最少將過失殺人最高僅2年期限,提高為4年以上吧!
可以增加處罰的空間。
馬路上「闖紅燈」時時可見,
不守法,不幸的事件不斷上演,
還可能有十分可惡的民代的「選民服務」來「關說」!!
除了爭論「廢死」、「酒駕」,這種惡意的過失致死問題也是很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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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多前我好好停車等紅燈,竟然被摩托車從後面「推撞」,
花了 7000多元 修車,和解時僅要回 3000元。
摩托車以為我會「依例」闖紅燈,所以沒減速的準備,
我那時好端端的被撞,還好是摩托車,如果是大車,那將更為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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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孝子江偉聖昨由65歲祖父江忠和騎機車搭載出門,要幫祖父整理果園,行經新北市淡水區時,
被闖紅燈的22歲程姓富家女攔腰撞飛,祖孫雙雙殞命。
江偉聖就讀台北市百齡高中二年級,
是師長眼中的好學生、家人眼裡的孝子,家人得知噩耗,忍不住痛哭失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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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將程女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檢方諭令15萬元交保。
但江忠和家屬認為肇事者違規撞死2人,
區區金額就獲交保,生氣說:「2條人命只值15萬元?」
新北地檢署表示,...........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32993
http://fly543.blogspot.tw/2012/06/padfone-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