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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投議題是:『提高高速公路速限』...

大家應該靜下心來想一下,全世界難道只有德國有生產高水準的汽車嗎?如果不是的話,為何全世界只有德國有無限速公路?

講實在的,我是沒去過德國,但美國的洲際道路倒是開過幾次,不用去提晚上了,你白天去開,一個小時遇到的車有時候是個位數的,有的時候一段路開個10幾分鐘,連個小彎道都看不到,這樣的路限速70mile/hour,75mile/hour就等著接罰單了。我想01上面很多人住美國,我就不野人獻曝。

如果日本的話,之前日本車有所謂的馬力上限,所以日本很多的性能車都在扭力上強化,這樣的設定對上同樣馬力的歐洲車,在150km/h以內,歐洲車佔不到什麼便宜,有聽過日本要開放速限嗎?而且日本的高速道路收費之高,一個1小時左右的車程,少說用掉700台幣的過路費,以這樣的收費不更有資格去要求日本政府去開放嗎?

所以與其開放速限這種不切實際的想法,倒不如想想看如何強化現有高速道路的"效率"。

1. 內線車道成為超車道是已經確定的事實,但如何"落實"是一個需要好好思考解決的問題。
2. 道路電子化是一定要的,但有沒有什麼更有效率的方法,比如說,從台中到彰化是屬於相當大的車流量,那有沒有可能規劃一個專用車道讓行駛在這個區間的人去專門使用,其他路段的則不准佔用、甚至是經過這條專用車道?這樣的想法跟很多路段實施調撥車道有一點類似,但實施這種方案,用傳統的機械方式是很難完成的,勢必要用很多電子儀器輔助,而且專用車道的好處是減少車輛變換車道的次數,我自己是沒有看過完整的分析資料,但變換車道或多或少是會影響到後方的車流速度,有點類似蝴蝶效應。

上面只是我忽然想到的,沒有任何數據證明我說的是對的,所以請大家看看就好,不需要去針對上面的東西討論,我的重點還是在於"效率"上,畢竟從時速的角度來看,台灣的速限跟全世界比起來都是相差不多的,我實在不認為還有往上加的空間存在。

看來這位大大也跟我一樣
面對中彰快速道路和彰南路那個爛設計很無奈吧

明明車流量超大的
結果居然只有兩個車道
要塞三個方向走的上百上千台車,真的是很無言

難道就不能考慮類似彰興路導引方式
做個高架橋到對面東外環去嗎?

哀....離題
不過速限公投前
先搞好道路設計比較實在~免的天天飛車命案
augheck wrote:
公投結束,兩個爛蘋果議題實在跟我們毫無關係
如果下次議題改為:『高速公路速限放寬(提高)』,不知投票結果會如何?
...(恕刪)


小弟個人認為 , 樓主的議題『高速公路速限放寬(提高)』,是根本毫無意義的公投 ..比爛蘋果還爛100倍吧..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車速提高不代表事故會增加,但大家有想到當事故發生時
更高的車速下,造成的傷害必然與車速成正比

有沒有人認為車速提升前,國內的車輛安全法規要先配套
吧!開高級進口車可以不在乎,但是國產車往往在成本控制
下犧牲了安全配備,這個要先管一管,速度的問題再說吧...
還有台灣掌管車輛安全的ARTC似乎是"商業"組織
之所以會想到這個無聊問題
是看到高速公路(國三非尖峰時刻)平均車速都在120左右
都是看到測速跟警車才又減速
等過該路段大家才又加速到120
只有少部分是開90-100

且我周遭朋友對於自己『心臟能負荷』的安全速限
(即不敢開到超過的速限)
都在130-150之間
不然就是我上高速的時候老是都碰到超速的吧?

不過我覺得高速公路上最守規矩的都是大貨車跟聯結車
其次是客運

如果是速限提高到120哩?基本上八成都是這時速在開的吧?
orzmaster wrote:
車道均速,永久無解全...(恕刪)

Good Good Good




內線160KM/Hr (或超車道)
-->150

--->130
--->110 /90

超過110 都需碟煞車+ABS


我想如果大家遵守台灣高速公路 內線為超車道
那應該常塞車了吧


問車種車價比較的自己先去問~~~~~~~~~~~~~~~~~~~~~~~~~~~~~再來發問
ThomasLin wrote:
大家應該靜下心來想一...(恕刪)

+1...........
現今的車輛性能越來越好,原廠安全極速相對提高~
國人建議提高速限,相信大部分的人都可以理解....

很多人都羨慕德國的無限速高速公路(小弟也是其中一員)

一個國家的法規,人民素養,道德觀念,相對道出強盛與否
小弟當然贊成提高速限,但前提是~
1.對於駕駛人資格嚴謹的審核與用路觀念的提升(如:佔用超車車道,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夜間不開燈,太多太多...)
2.路面品質的提升(相對減低受迫性失誤~^^)
3.高額的罰鍰與連帶責任(如:酒駕)

以上能政策切確的落實,再來談提高速限吧!

大家一同努力吧!



我想, 這個問題, 應該要找立委來背書, 來納入公投的議題吧!
依我個人的看法,
如果是四線道, 最內側因是超車道, 所以, 如果要佔用的話, 最高是150不能隨意(看怎定義吧)變換車道
中間兩車道固定時速110~120. 最外車道只留給大客車使用(禁止超車和變換車道),
小客車不能使用, 除非下交流道.
如果是三線道, 最內側最高就120, 不能隨意(看怎定義吧)變換車道
中間一車道固定時速100~110. 最外車道一樣只留給大客車使用(禁止超車和變換車道)
小客車不能使用,除非下交流道.
如果只有二線道, 那麼就維持現狀.

當然, 如果肇事的話, 就要加倍罰緩跟罰金嘍~
不管如何!公投本來就是應該投「可以執行」的事項
不管是高速公路的速限是否開放到160(或更高)、或是開放股市漲跌幅7%的政策
有了結果,政府知道人民的想法與意願,做出合理且合適的政策
像是最近有一個「博奕」條款,就可以問問人民是否同意「合法」設置賭場
不要被兩大黨拿來當政爭的工具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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