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就由政府出面來辦鼓勵汽機車駕駛人,都裝置行車影像紀錄器,每天都上傳各戶籍地交通警察隊,檢查路上各型車輛之違規事實,每天都開罰單告發,這樣不管是開什麼車輛代步的駕駛人,都會戰戰兢兢不敢投機,交通次序就會好了吧?地狹人稠的都市,充滿各式車輛,交通擁擠擁塞再所難免,每天就為這些鳥事置氣,不累嗎?大家都這麼搞來搞去,還要不要生活啊?放輕鬆,放不下就別再開車或騎車,去搭車不就不會讓你心煩了.
.展哥. wrote:2016-09-16 12:54 #26要檢舉並不難,只要以時速20~30開到慢車道,保證一堆機車就開始走禁行機車快車道,這時候就可以檢舉了,我有時會故意這做 我看你很快就會步入台中那位檢舉人的後塵了~